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全国“两会”召开,在各大民主党派中央及所属界别委员所提交的提案中,有五大党派谏言食品安全,可谓两会提案“出镜率”最高的关键词。
高关注度意味着高争议性。食品安全体制“要改”已是社会共识,但“怎么改”一直众说纷纭。
记者梳理各大民主党派关于食品安全的提案发现,宏观的政策、法规、标准的制定机制,食品监管体系改革;微观的危险预警与风险评估机制、检验检测机制等方面的改革,依然是食品安全领域关注度最高的话题。
分段监管流弊
在提交全国政协十二届一次会议的提案中,包括民盟、民建、民革、九三学社、农工党在内的五大民主党派均提出改革分段管理体制。
我国食品安全“以分段监管为主、品种监管为辅”的体系由来已久。国务院食品安全委员会成立后,“分部门管理,总体协调”的监管方式逐渐趋于稳定。尽管如此,一头生猪从饲养到餐桌,要经过农业、商务、质监、工商等众多部门,其中,涉及瘦肉精的质量检测,各部门都会在本监管环节重复进行,既浪费了财政资金,又常常出现监测结果不一、管理不作为状况。因此,建立集中统一的政府监管体制在本次民主党派提案中呼声最高。
监管重心下移
相较于广受争议的“分段监管”体制改革,在建立综合议事协调机制、强化地方和基层的监管能力方面各方观点一致,食品安全监管精细化、协调化运行亟待起步。
事实上,我国食品安全在综合监管与具体监管、中央监管与地方监管、城市监管与农村监管方面一直理不清楚。卫生部、药监局职能调整后,国家和省一级层面上的调整和移交已经完成,而市、县一级却迟迟未整合清楚。
为此,农工党、民建、九三学社提案建议,未来需将监管工作重心下移,重点落实乡镇政府和村委会、街道办事处和社区的食品安全职责。同时,地方政府的监管责任需得到强化。
建立追溯体系
除了监管制度的顶层设计,诸如问题食品追溯体系、风险评估、第三方检测、评估考核等基础支撑体系的全流程建设也十分重要。
目前我国食品行业的集中程度和规模化生产程度很低,小微企业和小作坊占全行业的93%。因此,民革提案集中强调了食品企业的市场化整合思路,建议国家支持食品龙头企业在产业链横向整合,组建大型企业,实现小企业的优胜劣汰。民建、农工党建议,要将食品安全监管中的“第三部门”,即涉及标准制定、检测、风险和信用评估、信息收集分析和披露的民间机构和行业协会“引进来”,明确其性质、职能,形成机构完备的组织架构体系。
整合安全标准
食品安全标准和法规的制定之所以复杂,是因为食品类型和生产管线多而杂。根据现行的食品标准设立原则,我国是按生产加工、流通、消费各个环节的食品类别制定标准。《食品安全法》出台前,几乎每个监管部门都有权制订国家或行业标准,导致标准泛滥、同一监管事项不同机构重复制订,甚至有的标准相互打架。
因此,民建、民盟两党建议,未来需制定《食品质量安全市场准入管理条例》,明确市场准入的条件、程序和主体。同时,建立行政执法机关与司法机关的工作联系、信息沟通制度,规范移送办理流程,紧密行政执法与刑事司法衔接。
(《21世纪经济报道》3.4 平亦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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