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在十二届全国人大一次会议选举和决定任命新的国家领导人过程中,一个“新闻背后”的信息引起了热议:多名领导人有法学背景———国家主席习近平是清华大学法学博士,国务院总理李克强是北京大学法学硕士,国家副主席李源潮是中央党校法学博士。此外,最高人民法院院长周强是西南政法大学法学硕士;最高人民检察院检察长曹建明是华东政法大学法学教授出身,等等。
大批政治家特别是国家领导人具有法律教育和职业背景,这是走向法治国家的一个共同特征。对“人治”历史悠久的中国来说,领导者具有法学背景,无疑更具有特殊的价值。因为经过法学教育训练的人(包括工作后参加的法律学习和培训),更容易形成一种法律思维,这种思维如果运用到决策上,会使得相关决策的出台,更具法治的含金量,而这,正是实施“依法治国”方略、建设“法治中国”所需要的。
一个人的学识背景,会影响一个人的未来,影响他的思维方式,影响他的做事效果。国家领导者相似的法律学识背景,必然会影响到治国理政的方式,影响国家的法治进程。“法治中国”的未来,也由此增加了更多的信心。
(《新京报》3.1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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