商人汪先生在浙江省台州市从事跨国贸易。3月16日,俄罗斯客户和印度客户的两笔货款迟迟未收到,但对方却坚称钱已打到指定账户内。汪先生调查发现,自己的企业邮箱被盗,有人冒用自己名义给客户发邮件,篡改了收款账户。汪先生同时查到,俄罗斯客户的4.8万美元货款已被嫌犯取走,印度客户的2.3万美元仍在北京市海淀区某银行账户内。
3月16日,台州市警方受理了此案,因受害人为外籍人士,浙江警方以无管辖权为由不予立案。3月18日,汪先生赶到北京上地派出所报案,请求冻结嫌犯的账户。民警表示,由于案件不能重复受理,浙江警方又不发协查函,嫌犯的账户无法冻结。汪先生只好眼睁睁看着钱被骗子取走了。
近日,我国的跨国网络诈骗犯罪呈上升趋势,犯罪分子多为外国人,最初以非洲国家为主,目前向东南亚地区蔓延。
公安部相关人士说,跨国网络诈骗案件由于管辖权存在异议,往往难以立案。当事人可以以他人冒用自己身份履行合同为名,提请民事诉讼,通过法院来冻结账户。也可以向外国警方报案,通过国际刑警组织要求国内警方合作。还可考虑更换名目立案,以非法侵入计算机信息系统的名义来立案,并第一时间冻结帐户,以免造成损失。
(《京华时报》3.28 雷军 孙亚京)