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央广《中国之声》日前曝光一份《兰州石化党委办公室2011年度职工住房公积金明细账》。名单所列52人中,缴存公积金超过9万元的有10人,而缴存额最高的达到12万元,平均每个月达到1万元。
按照兰州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规定,当地公司缴存住房公积金比例为12%,这意味着12万元的住房公积金,对应的收入应该为100万元。按照常理推论,这100万年薪可理解为兰州石化“一把手”的名义工资收入。如果兰州石化“一把手”名义收入难以达到这个水平,那么一定程度上说明,公积金缴存制度在地方上,常有被“逾越”的情况。
2006年国资委曾发布通知,央企不得擅自提高职工住房公积金的企业缴存比例,职工月缴存基数最高不得超过职工工作所在地平均工资的3倍,缴存额不得突破企业所在地住房公积金缴存上限。
公众之所以围观兰州石化公积金账单,还是因为国企高管工资福利不透明,而从这份公积金明细,也就可以推测一份国企高管薪酬的账单。
(《新京报》4.1 大白)
|
|
地址:北京市东城区珠市口东大街5号 光明日报主办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