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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哥哥前一段在北京火车站偷盗他人随身钱款50元,当场被警察抓住了,说他实施了扒窃行为。请问,他只偷了50元钱,这种情况是应该行政处罚还是刑事处罚?
【律师解答】:
《刑法修正案(八)》规定“扒窃行为”与盗窃公私财物数额较大为并列罪状。以非法占有为目的,秘密窃取他人随身财物的,属于扒窃行为。北京法院审理盗窃案件,数额较大的标准为2000元,即盗窃公私财物达到2000元就可以定盗窃罪。而扒窃行为作为并列罪状,不要求以数额较大为标准,只要实施了秘密窃取他人随身财物的扒窃行为,无论数额大小,都可以追究其刑事责任。因此,你哥哥即使只扒窃了他人财物50元,也应被追究刑事责任。
(《法制周报》3.2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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