目前,二维码在人们的日常生活中已随处可见,但由于人们对二维码不甚了解,二维码可能成为继微信之后被不法分子选择和利用的工具。
广州去年警方受理了两起利用二维码“包装”后实施诈骗的警情。2012年7月22日,事主郑某接到自称公安民警的来电,称事主涉嫌案件,要将存款转账到“安全账户”。嫌疑人要事主在柜员机输入二维码号码(实际为诈骗账户),骗取事主1万元。同年12月14日,事主黄某被人骗到机场路参加某互联网研究中心举办的二维码会议,嫌疑人利用事主对二维码的一知半解,以抢注中国知名品牌“二维码”可以获得高额利润为幌子,骗取黄某20万元。
据了解,只要有二维码生成软件,不法分子便可将病毒、木马程序或手机吸费软件等网址链接生成二维码形式的图形,几乎没有制作门槛。同时二维码又可以随意发布,一般伪装于打折、促销的广告,或热门游戏、系统升级软件中,诱导用户扫描,在联网状态下用户扫描后手机就会中毒,手机里存储的通讯录、银行卡号等隐私信息可能会泄露。
广州市公安局警示称,不法分子利用二维码“包装”后的诈骗更具隐蔽性。你在扫码前,一定要确认该二维码是否出自知名正规的载体,不要见“码”就刷。
(《法制日报》4.8邓新建 程琛 张毅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