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江西省自4月1日起提高货车高速公路通行费用,从原来不超载不超限的895元涨到1400元。江西省发改委收费管理处表示,“这个是调整,不是涨”,是为了跟周边省价格衔接,而且涨价只需批准无需听证。
以往的公共收费涨价,总归还有一个理由,要么是成本问题,要么是原料问题。可是,高速公路涨价无关成本无关利润,仅仅因为收费标准比周边省低就必须涨,如果不是垄断经营下的“逆向竞争”,怎么可能出现收费低者向收费高者看齐的“竞争”奇观?最可悲的是,当高速公路“为了收费而收费”的理念被地方物价部门认可,高速公路收费水平想不高都不可能。
因为比周边省低,所以要涨价,由此不难发现,高速公路收费标准的制定有多么随意。无需听证,无需理由,想涨就涨。在五部委去年刚刚对收费公路进行专项清理后,仍出现这样霸道的涨价,实在令人失望。
(《北京青年报》4.8 盛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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