长白山地区是满族的发源地,这里的传统民居建筑不用砖、瓦、石,而是以圆木建屋,木墙、木瓦、木烟囱,形成了独特的面貌,至今已有150年的历史。
位于长白山的木屋是最初是由金代时期的女真人所建造的,也叫“木榼楞房”。
考古资料证明,在旧石器时代,长白山区的人们生活在山林中,居住在山洞里,进入铁器时代,人们才真正从洞穴、地穴、半地穴的居室中逐渐走上地面,住进了地上的房屋。地上的房屋建筑又从初级的“地窨子”、“马架子”,发展到后来的木屋。在金代时期,建造的房屋还不尽完美。直到了元明时期,木屋的建筑工艺才日臻完善。清末,木屋建筑比照女真人时期工艺更先进,形成了独具民族风格特色的木屋民居建筑。那时在长白山腹心地带,人们居住的普遍是木屋,这样的木屋连片坐落在一起,被称为木屋村落。
名为“抚松县漫江镇锦江村”的木屋村建于1937年,目前还保留着30多座木屋。木屋选用的建筑材料全部是山林中的木材,建造方法是根据建造的房屋大小,将原木两端凿刻成凹槽,然后相互咬合叠摞在一起,搭成房屋四壁的“木墙”,为了遮风挡雨,木墙上还要用泥巴加固。再将松木锯成“木段”,加工成“木板瓦”,也叫“苫房板”,覆盖于房顶挡雨,再用一根完整倒木掏空成筒状立在屋外做烟囱。
木屋的内部和一般北方农村的平房并没多大差别,通常是南北朝向,室内分为三间,在中间开门,俗称外屋,兼作厨房,设东西两个锅灶,分别与东西两间卧室的土炕相连,卧室一般设有对面炕,对面炕之间的山墙处搭砌一铺拐炕,以连接南北炕,这种炕被称为“蔓子炕”。因此,有“口袋房、蔓子炕、烟囱立在墙外头”之说。
居住在这里的村民称这样的小木屋为“木坷垃”,他们延续着先人的居住习俗,砍树造屋,代代相袭,绵延至今。
(《江南时报》4.12 宗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