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在广东东源县的法院伪造判决书一案中,经手伪造判决书的县法院副院长已被立案侦查,而指示“想想办法”“口头同意”上述行为的一干领导却相安无事。
或许很多人会同情涉案法官,认为他不过是在上级的强大压力之下的“替罪羊”。其实,在现行的法律制度下,面对来自上级错误的指令,公职人员不是只能选择“为虎作伥”,而是可以“说不”并因此免责。反之,公职人员只要有明显违法的行为,即便有上级的指令,也要承担责任。如果越来越多的人在深陷违法行为的泥潭时,不去反思自己为什么丧失了拒绝违法行为的勇气,而是一味地把个体的堕落归咎于体制的压力,这值得警惕。
在责任链条中,我们每个人都是体制的组成部分,我们怎么样,体制便怎么样。每个个体不应该随波逐流甚至助纣为虐,而应该在自己的岗位上做到奉公守法、问心无愧。毕竟,每个个体的向善的努力,才会真正促进体制的逐步改善。
(新华网4.18 贺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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