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2003年,湘潭大学研究生周玉衡在校园里遇害,嫌疑人被认定为曾爱云和陈华章,因为曾爱云与周玉衡同时爱上了一个女孩,而陈华章对导师器重周玉衡心怀不满。
2004年,曾爱云一审被判死刑,陈华章被判无期。从此,曾爱云、陈华章、周玉衡三个家庭卷入一场长达十年的诉讼“战役”。
今年4月17日,此案在湘潭市中级人民法院第三次重审;检方建议,判处两名被告人无期徒刑。
杯中下药,勒杀同门
曾爱云与陈华章是湘潭大学本科同班同学,两人关系较好。2001年本科毕业后,陈华章继续就读本校研究生,曾爱云则参加工作。
2003年,曾爱云通过研究生入学考试,同年9月到湘潭大学机械工程学院就读。不久,曾爱云开始与同级同专业女研究生李霞交往,最终发展为恋情。此前,李霞和湘潭大学机械工程学院2002级在读研究生周玉衡已相恋多年。
检方指控,曾爱云感到烦恼,多次和陈华章谈论与李霞、周玉衡之间的关系问题,并向陈华章提出要教训周玉衡。
检方称,陈华章也对周玉衡心怀嫉妒。2003年10月24日至27日,陈华章分三次在湘潭大学医院、湘潭市中心医院共购买36片安定。10月27日下午6时30分左右,陈华章比平常提前半小时来到湘潭大学工科南楼308室,趁周玉衡不在,将16片安定研磨成粉状,兑水过滤后倒入周玉衡所用的茶杯中。
起诉书称,当晚10时28分许,曾爱云趁李霞接听电话之时,起身奔向工科南楼,到308室后,曾爱云拿出棕绳,从右后边勒住毫无防备的周玉衡的颈部,将周玉衡勒倒在地并继续用力,致周玉衡窒息死亡。
此案件经过了十年诉讼,三次重审。
一起命案 三家悲剧
在曾康(曾爱云的哥哥)眼里,曾爱云是一个很“自强”的人,在他工作的一年半时间里,曾爱云每个月都要回家两次,把节省下来的钱全部给母亲。
在老家澧县,陈华章一直是家人的骄傲,因为他是村里第一个硕士研究生,而且是直接保送。家人原本希望,毕业后的陈华章能够找一份好工作。陈华章被逮捕后,家人为了给他申诉花了十几万元,这些钱都是家人打零工赚来的。
作为被害人,周玉衡的父母提出赔偿经济损失55万元,在多份判决书中,法院认定的民事赔偿部分为:曾爱云和陈华章共同赔偿178142.8元,这一数额至今没有兑现。
(《羊城晚报》4.19)
|
|
地址:北京市东城区珠市口东大街5号 光明日报主办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