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近日,日本168名国会议员集体参拜靖国神社又一次造成各国的强烈外交反响。靖国神社到底是什么?为何会成为众矢之的?
麦克阿瑟为何没烧靖国神社
靖国神社位于日本东京都市中心的千代田区九段,总面积10万多平方米,是1869年明治天皇为祭祀在戊辰内战中阵亡的3500多名官兵而创建的,时称“东京招魂社”。1879年,明治天皇将其更名为“靖国神社”。
“靖国”取义于中国古籍《左氏春秋》“吾以靖国也”,意为“镇护国家,使国家永保安宁”。之后,在历次对外战争中阵亡的军人、军属和准军属均被供奉于靖国神社。被供奉者的亡灵经“招魂”仪式进入神社,神社内没有牌位,被供奉者姓名及简要生平记载于殿中的“灵玺簿”,供奉于“灵玺簿奉安殿”。神社现供奉有2466532个亡灵,包括14名二战甲级战犯和1000多名二战乙级和丙级战犯。
二战后,如何处置神社,是美军占领计划的重要内容。1944年美国国务院“战后计划委员会”机密档案记载:“靖国神社等神社并非我们所认为的宗教。它们崇拜军国主义分子,培育了攻击性的国家主义精神,这样的神社违反信教自由,应当关闭。”
鉴于此,盟军总司令麦克阿瑟准备将其烧毁,但罗马教皇代表布鲁纳·比特鲁对麦克阿瑟说:“不管是战胜国还是战败国,向为国家捐躯的人们表示敬意是人类的‘自然法’。烧毁靖国神社将是一种犯罪行为,也会在美军历史上留下污点。”麦克阿瑟接受了他的劝说。其实,促使麦克阿瑟改变主意的根本原因,是美国担忧烧毁靖国神社将遭到日方激烈抵抗。
日本国内法否定存在“战犯”
1985年,时任日本首相中曾根康弘在参拜靖国神社前表示:“国民感谢为国牺牲的人,这是理所当然的。若不这样,谁还会为国捐躯?”但这一做法遭到中韩两国强烈反对。
参拜靖国神社之所以成为问题,是因为在对待甲级战犯问题上,早在20世纪50年代初,日本的国内法即公然否定了国际法,从而抹消了对侵略战争负有特定责任的领导者即“战犯”和“普通战殁者”的区别。
按《旧金山和约》第11条规定:“日本接受远东国际军事法庭与盟国战罪法庭之判决,并将执行各处刑。”但1952年4月,日本制定法律并几次修订,使战犯家属也和普通战殁者家属一样获得“援助保护”。1953年8月,日本重新修订实施《军人恩给法》,将战犯被处死、服刑期死亡列为“因公殉职”,将被拘押期间列入“在职”并发给“恩给”。也就是说,根据国内法,日本已不存在“战犯”。
四种除“鬼”方案迄今无果
迄今为止,日本国内有关靖国神社问题共有四种处置方案。
一是“国家护持”。就是由国家而不是宗教团体决定战殁者名单,以国费承办神社慰灵活动,天皇和首相等可无障碍正式参拜。但该法案未获通过。
二是“分祀”。1986年,中曾根康弘率先提出这一构想。2006年,时任外务大臣的麻生太郎也表示,赞同将靖国神社改造成非宗教、由国家管理的独立法人,将14名甲级战犯迁移出去分别祭奠的主张。
三是新建战殁者悼念场所。
四是扩建“国立千鸟渊阵亡者墓苑”。该墓苑距靖国神社仅数百米,安置着35万多名海外战场阵亡官兵的遗骨。
不过,“分祀”遭到靖国神社方面反对。“新建”方案迄今未果,反对者的主要理由是,新建悼念场所是因参拜靖国神社遭到其他国家的反对而做出的被动决定,不是日本国民的主动要求,那将导致日本外交陷入被动。
这种逻辑近乎荒唐。如果靖国神社问题不解决,日本对亚洲邻国的外交何谈主动!
(《齐鲁晚报》4.29 冯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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