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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国拥有悠长久远的农耕文明史。过去,传统的文史哲研究框架体系,忽略了对中国村落文化的研究,我们在这里探讨中国传统村落文化,从学术研究的视角看,是具有创新意义的。
中华农耕文明与中国村落文化
湖南南部的永州有一个地方,叫作玉蟾岩,当地的土话叫“蛤蟆洞”。在这个洞里我们发现了上万年前的人工栽培稻种子。这足以证明,中国是世界上少有的拥有上万年农耕文明史的古国。
湖南常德的澧县有两个山,一个叫城头山,一个叫彭头山。上个世纪,我们分别在这两座山上发现了六七千年前的古代遗址。前者不仅有一个非常大的类似于城池或村落的遗址,而且还有保存完好的稻田遗址;后者更是有稻谷种子出土。我想那就是华夏先民非常远古的村落和人类最早进入农耕文明的物证。
何谓村落?《辞海》只给了两个字的注解:“村庄。”《辞源》给了六个字的注解:“乡人聚居之处。”这两个注释有点单薄。联系前面的物证,我们可以给“村落”下一个大致的基本的定义,即村落是由古代先民在农耕文明进程中,在族群部落的基础模式上,进而因“聚族而居”的生产生活需求而建造的、具有相当规模、相对稳定的基本社会单元。村落与村落文化的内涵虽不尽相同,但关联紧密。“文化”是个舶来词,源自拉丁文“cultura”。这个词的原始词意具有耕种、居住、敬神等多重意义。由此可知,村落和文化的关系是非常紧密的,而且都是农耕文明的产物。村落是基础,文化是内涵。
“中华民族”的构成就是由无数个氏族和家族构成,家族上面就是氏族,家族的下面就是家庭。村落是国家和社会最基本的构成单元,家庭是民族最基础的构成单元。由于村落文化具有聚族群体性、血缘延续性的特质,并承载了中国久远悠长的文明历史,因而极具民族文化的本源性和传承性;村落成员的生产生活以及与之相关的有形或无形的文化形态,从表面化一般形式的呈现,到隐性化深层次的内在文化结构与内涵,代表着国家和民族的文化传统,体现着“社会人”由单一个体到家庭家族,进而到氏族,最后归属于民族范畴,再直接引申到“国家”概念的文化层面的全部涵义。
中国传统村落文化的内涵与价值
不同的地域、不同的民族所建造的村落,在不同的历史时期,在源远流长的中华文明史上,究竟有怎样的文化内涵?有怎样的特质?有怎样的价值?我们以湖南的传统村落作为例证,来探究一下中国村落文化的内涵究竟有多丰富,有多大的价值。
地处长江中游的湖南,有湘、资、沅、澧四水贯穿其中,其东、西、南部三面环山,北面为洞庭湖。中部以丘陵为主,南高北低呈不对称马蹄形。湖南的传统村落,从建筑形态上划分,大致可以分为湘中地区的府第式砖木结构宅院,湘南地区的街衢式村落,湘西南、湘西北的木结构的干栏式村落三大类型。这说明自然地理决定着人居环境和村落建筑文化形态。不同的村落建筑,实际上反映了相应的村落原住民的文化理念,折射出以生产生活方式和民风、习俗为重要内容的不同的文化内涵。
湘西南的黄桑坪有个蒙姓的苗族村落。如果依清代严如熤所著《苗疆风俗考》中“苗姓吴、龙、石、麻、廖为真苗,其杨、施、彭、张、洪诸姓乃外民入赘,习其俗久,遂成族类”之说,这个苗寨还算不上真正的“生苗”,顶多只能算是“熟苗”(“生苗”即指未被外族同化的苗族,仍然完好保存着苗族原本的各种习俗和生产生活方式;“熟苗”则是指已经被外族同化的苗族,其习俗与生产生活方式已与外族大致无异)。但这个村落的苗民,世代劳作生息于此,其年代之久远虽难以考究,但苗族原住民原本的生产方式与生活习俗,都完好地保存传承至今,与汉民差异颇大。
中国传统村落的建筑文化与艺术精神
中国传统村落具有地域性和民族性的双重特征,不同地域的自然物产资源与气候条件,往往决定着不同地域适宜人居的建筑形制;而不同的民族村落建筑,又折射出不同民族的文化精神与审美情趣。
湘中、湘南地区虽然都是以砖木结构的府第式建筑为主,但在以汉民族为原住民主体的湘中府第式建筑,尤其是清代中兴名臣的建筑,往往是以一家人或一个家族为一个整体的大院落,其建筑从形制到空间布局的功能体现,忠实地遵循着传统汉文化的礼乐秩序,甚至制度文化意义重于实际居住功能的需求。如双峰曾国藩的家府,就是儒家居住等级与制度文化的典范。“中为堂,左为尊,右为次”、“东阶为主,西厢待客”,没有丝毫的僭越或者疏忽,可谓“秩序井然”。
而在以迁徙移民为主体的湘南“客家”村落中,往往是由一个个独立的住宅建筑此接彼连,在整体上形成气势恢宏的村落建筑群。虽然每一个住宅同样体现了礼乐秩序的传统精神,但从大的格局来看,单个住宅建筑之间既相对独立,又维系在整个族群建筑的大框架系统之中,与祠堂等公共建筑相匹配,在“慎终追远”、“长幼有序、尊卑有别”的儒家伦礼制度文化的基本体系之下,形成独立的空间布局,便于营造出相对宽松的人际关系和生存理念。个体的主观独立性基本可以得到尊重,不像湘中的大宅院,把个体完全淹没在制度文化之中。
这样的差别,不仅仅体现在建筑形制上,也反映在以装饰、美化建筑的壁画上,湘中和湘南,也呈现出两种完全不同的基调:
湘中府第式庄园建筑上的壁画,多能见到庄重严肃的人伦秩序教化题材,如同家训。“成教化、助人伦”的劝诱功能已经超出了作为绘画艺术自身应当具备的审美愉悦功能。即便是应当使人轻松的戏剧题材,也蒙上了些许沉郁的威仪。
而在湘南,富有个性化的艺术表达则非常突出和典型。正襟危坐的家训式场景描绘很少见,而纯粹以欣赏性的山水楼台、花鸟人物,以及雅士偏好的松竹梅兰题材为主流。
从绘画的技法看,湘中地区的壁画技法讲究规正严谨,无一不呈现出正统文化的习息,令观者端正严肃、敬而畏之。湘南地区的壁画则并无太多的技法讲究和制约,笔随意走、画由兴出。可谓信笔而行,是技法依我,而不是我就技法。其凸显的是文人意趣与情致,往往令观者赏心悦目、神而往之。
中国传统村落文化的基本内核与“心性”“治平”之学
湖湘传统村落文化,在其基本的内核上,实际上是可以追溯到心性之学与治平之学上来的。
“心性”与“治平”两语,可以说是中国传统学术的重大关节。倘若我们把湖湘传统村落建筑的壁画艺术当作传统学术的一个侧面来加以考量,从这个侧面是可以见微知著的。滴水之微可以展现江海浩渺,因而这种提法本身可以不仅仅局限湖湘传统村落建筑艺术一隅。心性之学是人生修养性情、陶冶人格方面的,道家葛洪曾有“沙汰其心性”的主张;佛家禅宗一派更以为“明心见性”即可“顿悟成佛”;儒家程颐、朱熹等有“心者,人之神明,所以具众理而应万事者也”之说。儒释道三家之言,不外乎都是指关于个体人格修炼的。
治平之学则是治国平天下之为,当然是群体的,是建构在人与人、人与社会、人与国家之间的。从修身到齐家、治国乃至平天下,是历代儒家所致力推崇的,也是儒家学术的精华所在,是中国传统文化的要义。因此,可以将浪漫的建筑形态与充满传统文人意趣的松竹梅兰、吟月弄花划入到“心性”的范畴;而以劝诱、教化为目的,严肃的、家训式的经典与人物故事,则可以划入“治平”的范畴。这既是传统村落建筑上的壁画题材与艺术情趣的区别,又是传统村落原住民的精神指向和情怀释放。
由此可知,湘中的传统村落文化“治平”重于“心性”;湘西南、湘西北传统村落的壁画,“心性”重于“治平”;湘南则取其“中庸”,二者兼有,适得其衡。湖湘传统村落中的建筑壁画所展现的题材内容,是通过笔墨语言和线条色彩等艺术手法来表达的,诠释的却仍然是中华民族文化精神中的核心价值观。
由一村及一地,由一地及一省,复可及国。由此可知,中国传统村落文化,不仅存留了作为中华民族文化的基本内核精神,而且也是我国传统文化中“修身、齐家、治国、平天下”人文理想最具基础性和根本性的文化依托。正是历朝历代无数传统村落中的原住民,通过代以相继的身体力行、忠实践行,使得我们优秀的传统文化得以不断传承、光大和创新,铸就了我国传统社会乃至现代社会的社会品质和国家民族文化精神。所以我说:小村落,大文化。
压题图片:湘南街衢式村落
(《光明日报》5.6 胡彬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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