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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5岁的北京地铁员工小王发现,大多数乘客给一卡通充值后都将发票丢弃,或是不要发票。地铁充值点附近及周围的过道、垃圾桶中,常堆积大量发票。小王在网上看到有人贩卖地铁充值专用发票,他便收集废弃发票,并在网上发布销售发票的广告。
2012年6月17日,一买家向小王提出购买800余张发票,双方QQ上敲定1600元成交,并约定次日交货。第二天,刚完成交易,小王被民警控制。经清点发票共817张,每张面值100元,鉴定均为真发票。
法院审理认为,小王的行为构成非法出售发票罪,被法院判处有期徒刑1年6个月,罚金一万元。
28岁的小刘是北京的哥,一次偶然机会,他得知不少人在网上求购出租车票和加油票,就在网上注册并发布广告。
小刘觉得仅凭乘客忘记索要的票不能满足交易需求,每逢到公司领取空白发票时,他都会特意多领取一些。随后,他专门购置了一台小型打印机,用于打印发票上的内容。2012年8月1日,小刘在以3100元的价格出售372份出租车票和329份加油票时,被民警控制。经鉴定均为真发票。
法院认为,小王行为已构成非法出售发票罪,被法院判处有期徒刑10个月,处罚金一万元。
5月11日,北京海淀法院发布调研数据,销售真发票(尤其是定额发票)的案件逐渐成为非法出售发票类犯罪的重要形式。
2012年,北京海淀法院受理此类案件38件,占全部非法出售发票类案件的62.3%,而2011年仅受理此类案件1件,占全部非法出售发票类案件的8.3%。
这类案件的犯罪主体多为公交、地铁等公共交通系统及票务中心、加油站的工作人员,正是多数无报销需求的乘客或客户尚未养成随手索要车票、票根的习惯,使得相关工作人员利用工作便利可以接触到大量被废弃的车票或票根,从而有机会实施犯罪。
(《新京报》5.12 张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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