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德国,超过一半的家庭没有自有产权的房子,靠租房住。由于多数房屋的产权属于国有公司或者同业合作社,租房的安全感并不亚于买房,数十年居住在一所出租房中的德国家庭不在少数。
然而,过去三四年来,德国大中城市住房紧俏,房价攀升,租金也不断上涨,令中低收入阶层生活压力陡增,许多人已经负担不起上涨的租金,不得不搬出内城区,到郊区安家。
5月1日,德国新《租金法》正式生效,对房租的涨幅作出了更加严格的限制。比如要求各州3年内房租涨幅不得超过15%。
新法还延续以前的一些规定,例如房屋租金应该按照各地政府的“指导价格”,超过这一价格的20%,算违法行为;若房东单方面涨租超50%,将被认为是赚取暴利,可判入狱三年。
德国建设部长认为,新法不仅可以限制房租过快上涨,也可以平衡此前法律向房客“一边倒”的局面。例如,新法加强了对于拖欠押金和房租的租房者的惩罚力度。对于不能按照约定及时缴纳房屋押金的房客,房主可以不用警告就终结租房合同,将其扫地出门。
汉堡市市长认为,只有政府建造更多的房子才能真正解决租金上涨问题。目前,汉堡市在新建住房中规定了社会保障房的比例,并严格规定房屋租金上限,以此来抑制房租过快上涨,保证低收入家庭住房。
(《国际先驱导报》5.10 刘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