最近,上海发生一起特殊的医患纠纷:首例感染H7N9禽流感的患者不幸病逝,其家属以“医院采取的救治措施不当”为由,向医院索赔107万元,医院最终给予人道主义补助13万元。
从患方的角度看,一个活生生的人,因感冒发烧到医院就诊,很快就呼吸衰竭,撒手人寰。面对人财两空的结局,家属自然无法接受。从医方的角度看,H7N9病毒是人类首次发现的新型病毒,在疫情初期,医生根本无法预见,只能按重症肺炎诊治,符合诊疗常规,不存在救治失误。患方提出巨额索赔,没有法律依据。
近年来,我国医患纠纷日益增多,一个重要导火索就是人死在医院里。有人认为,患者到医院花钱看病,医生必须治好,治不好就要承担责任,给予赔偿。而法院在审理此类案件时,通常会倾向于同情患者,即便医院没有任何过错,也要给予一定的人道主义救助,这似乎已经成为惯例。
救死扶伤是医生的天职。见死不救是道德问题,但能否救活则是科学问题。医学是一个充满未知数的世界,具有风险性和不确定性。苛求医生包治百病,是不符合医学规律的。患者出现医疗意外,原因非常复杂,应该具体问题具体分析,分清责任是非,不能简单地做“有罪推定”。
根据《侵权责任法》,假如医院存在医疗过错,并给患者造成了伤害,医院必须承担赔偿责任。但是,如果不管孰对孰错,人一死就让医院赔,极有可能加剧医患对立,最终导致两败俱伤。
构建和谐的医患关系,既要维护患方的利益,也要维护医方的利益,而不应牺牲公平正义原则。
(《人民日报》4.26 白剑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