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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和丈夫结婚后,一直和公公婆婆共同生活,平时由我们照顾两位老人。
去年我丈夫去世,公公婆婆要求我继续和他们生活。最近公公也去世了,我本无意于老人的财产,但丈夫的兄弟姐妹对我处处设防,担心我侵占老人的财产,还怂恿婆婆将我赶出家门。
请问,对于公公的财产,我依法是否有权继承?我儿子是否有继承的份额?
【律师解答】:
我国《继承法》第一十一条规定:“被继承人的子女先于被继承人死亡的,由被继承人的子女的晚辈直系血亲代位继承。
代位继承人一般只能继承他的父亲或者母亲有权继承的遗产份额。第十二条规定:“丧偶儿媳对公、婆,丧偶女婿对岳父、岳母,尽了主要赡养义务的,作为第一顺序继承人。”因此,您和儿子有权继承您公公的遗产。
(《上海法治报》4.2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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