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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有一个女儿、两个儿子,妻子去世后我跟女儿一起生活,因此想立一份遗嘱,把自己的房子留给女儿。但是房产证还没下来,公证处不给我公证。请问,我该怎么办?
【律师解答】:
对于没有产权证的房屋或宅基地上的房屋,公证处是不给公证的。你可以自书遗嘱,也可以找人代书。但代书遗嘱必须有两个以上无利害关系的人在场见证,否则,所立遗嘱会因欠缺形式要件而导致无效。
同时,你只能处分自己的一半以及你继承你妻子的份额,无权处分整套房子。建议委托专业律师代书遗嘱,这样,不仅可以保证形式要件符合要求,内容也更加准确,确保所立遗嘱真实、合法、有效。
(《法制晚报》5.2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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