针对钱钟书书信拍卖风波,6月2日,杨绛又发出紧急声明反对拍卖,北京保利国际拍卖有限公司已于当天声明撤拍。这一消息,让很多关心此事件的人暂时松了一口气。
名家手迹的拍卖并不少见,何以拍卖钱、杨二位先生的几封信件就闹出了如此风波?这与现年102岁的杨绛先生坚决反对有关。杨先生认为,信件是私人之物,此举极为不妥。原来,这是一批没有征得写信者同意的信函拍卖。在法律上,这至少涉及到了四方当事人,一是信函的所有人、二是写信人、三是委托人、四是拍卖公司。别的拍卖通常只需所有权人同意,但信函的拍卖,写信人的著作权和隐私权也应得到充分保障。
隐私是一种权利人不愿或不便他人获知或干涉的私人信息。钱、杨写给朋友的信件,本质上是个人之间基于相互信任而进行的信息交流。除非双方都明确表示放弃建立在信件之上的隐私权,否则,以任何形式公布信件的内容都可能对当事方的隐私权造成侵害。对于《宪法》来说,第40条将公民的“通信自由和通信秘密”规定为公民的基本权利之一,当然更应遵守。
所以说,作为商业行为的拍卖绝不能只看是否符合《拍卖法》就够了。一种商业行为,哪怕双方是你情我愿,但也不能侵犯第三方的合法权益。钱先生离开人世还不到二十年,杨先生还健在。欲将他们的书信(虽然不是他们所拥有的)拍卖,最好尊重杨绛的意见。如此看来,保利涉及的这几件信札撤拍,也算是从善如流。
(《京华时报》6.3 王云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