购买真实的身份证,冒充他人骗取银行开通银行卡,再将银行卡转卖获利,今年以来,深圳市南山区人民检察院已受理了妨害信用卡管理案件5宗,相对去年全年1宗的数量,此类案件呈现出高发态势,并有低龄化特点。
去年9月,深圳市南山区人民检察院曾办理了张某娥、张某珠、邱某丽三人涉嫌妨害信用卡管理罪一案,其中,被告人张某娥和邱某丽都是出生于1990年,而另一同案犯张某珠则出生于1987年,系张某娥的姐姐。自去年4月份开始,她们三人分工配合,利用买来的他人身份证,陆续到各个银行机构网点开户,办理了40余张银行卡,再以每张卡200元至300元不等的价格出售,共非法获利15920元。
今年的5月13日,该检察院批准逮捕了另一名出生于1992的女犯罪嫌疑人邱某铃,她同样涉嫌购买他人身份证后,到银行申请办理借记卡,然后将该身份资料及银行卡卖给客户赚取差价。
检察官介绍,这些90后女孩法律意识淡薄,甚至都没听说过妨害信用卡管理这个罪名,很多都是在归案后才知道自己的行为触犯了刑法,她们天真地以为自己只是骗取银行开卡开户,并没有骗取银行其他财物,也没有利用银行卡从事其他违法犯罪行为,是不会惹出大祸的。
(《法制日报》6.12 游春亮 李少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