日前,农业部批准发放了三个转基因大豆进口用作加工原料的农业转基因生物安全证书。针对人们普遍关注的转基因大豆的安全性问题,记者采访了农业转基因生物安全委员会副主任委员彭于发。
他表示,根据我国《农业转基因生物安全管理条例》,输出国家或者地区已经允许作为相应用途并投放市场,是在我国申请进口用作加工原料的转基因生物安全证书的前提条件之一。农业部近日批准的三个大豆品种除输出国已批准相同用途外,也在多个国家获得批准,如抗除草剂大豆CV127已在美国、加拿大、日本、韩国、澳大利亚、新西兰、菲律宾、墨西哥、哥伦比亚、俄罗斯、南非、巴西、阿根廷等国家批准用于商业化种植或食用。抗虫大豆MON87701、抗虫耐除草剂大豆MON87701×MON89788也已在美国、欧盟等国家批准用于商业化种植或食用。
这三个转基因大豆品种,在国内都进行了生存竞争能力及对生物多样性影响的环境安全检测和抗营养成份检测及食用安全检测。从最初递交申请到获得进口用作加工原料安全证书,历时3年左右的时间,这也从一个侧面印证了我国的审慎态度。
我国大豆每年的播种面积在1.2亿亩左右,完全满足需求需要4亿多亩耕地,而我国没有这么多的后备耕地资源。进口转基因大豆是合理利用国际国内两个市场和两种资源的重要举措。
(《光明日报》6.15 李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