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教的生物班,有一个叫伊万的九年级白人男生,长得高大英俊,外表斯文,可是,上课就发呆,或者跟邻桌的一个印度裔女孩讲话,从来不记笔记,也不做作业。两个星期过去了,伊万所有作业都是零分,所有测验都是零分。于是,我就给他的父母打了个电话:
“伊万诺维奇先生吗?我是伊万的生物老师。伊万这两
在话筒另一边,传来了伊万的父亲粗言滥语的咆哮:“X你奶奶的!你怎么当的老师?你还是老师吗?不交功课找我?还有啊,我听伊万说,他的功课全交了,是你把他的功课扔掉的!还有啊,你经常歧视他,从来都不给他正面的表扬,老说他这不行,那不好……你这样不伤害他的自尊吗?我告诉你:想想自己是怎么对学生的,再向我们家长投诉,别他妈人模狗样的装腔作势,小心我向教育局投诉你……”
生物实验课采集标本,做分类游戏。 |
来自中国的老师,对这样的家长相当不习惯。在国内,教育目标、课程、课本、教师、学校管理……全不是家长可以决定的。家长的责任就是送孩子上学。学校跟家长的联系,基本上就是通报学生的成绩,或者要求家长配合管理学生的法律问题。因此,学校有绝对的权威,家长能做的,就是要求孩子尽量满足学校的要求,老师对孩子的投诉永远是正确的,不管孩子有没有错,都必须先根据老师的意见,叱责了孩子再说。
然而,在美国却不是这样的。跟中国不同,美国的公立教育一个最大的特点就是家长的高度参与。所有的公立学校,是由当地的“校区”管理,而管理校区的最高权力机构是校董会,校董会却是由当地全体公民通过投票,直选产生的。换句话来说,就是家长有权选择谁来管理当地的公立教育。
因为校董会是家长选出来的,他们从制订教育方针到决定学校如何运作,一切会议都必须向家长公开。教育局长是由校董会任命的,工资也由校董会决定。假如家长对校区或者某学校的措施有什么意见,就会向校董会反映,要求解决。解决不了的,会上诉到州的教育厅,由州一级的教育董事会来决定。假如还不行的话,家长还可以收集足够的选民签名,把自己的要求变成一个法律提案,弄到选票上去,让全体公民公投来解决。加州前几年出现了一个《227号提案》,就是一些不满加州双语教育政策的家长,在一个亿万富豪的支持下,把取消双语教育的提案弄到了选票上,而全加州的选民以多数通过了这个提案,于是,让《227号提案》变成了加州教育法中的一个条文。既然是公投选出来的,校董会的人未必人人是教育专家,不懂教育的外行瞎指挥,也会闹出很多笑话。比如,上个世纪80年代,美国就曾出现过一个校区的校董会决定所有学校都不可以教进化论,理由是家长们无法容忍他们竟然是猴子变的。
正因为家长有至高无上的权力,所以,无论是校区也好,学校也好,都必须提供一个平台,让家长可以参与孩子的教育。在旧金山,这个平台有几个部分:
第一,是家长教师联会(ParentTeacherAssociation,PTA),或者家长教师学生联会(ParentTeacherStudentAssociation,PTSA)。PTA是由家长和教师(有的还加上学生)自愿组织而成。学校、校区、州和全国都有各级的PTA。
全国性的PTA最早出现在1925年。在19世纪末、20世纪初的时候,一些家长和教师为了更好地合作,教育好学生,组成了家长和教师的联合协会。最早在加州,伊利诺伊州和宾夕法尼亚州出现了这种协会。后来,他们得到了全国母亲议会的支持,并赞助在全国建立类似的家长教师协会。在1925年,全国的家长教师会定名为“全国家长教师协会联盟”,在1976年改名为“全国家长教协会”。
PTA是代表全校家长的组织,由自愿参加的家长投票选出委员和主席,负责主持会务,定期与学校的校长和会中的教师代表举行会议。通过PTA,家长可以知道学校的最新消息,也可以向教师和校长反映家长关心的事情。假如是校区范围的PTA,会员还可以直接跟校区的主管官员对话、咨询。PTA通常会通过发行报纸或者是在网站上向全体家长公布他们了解到的关于学校的信息。
PTA不仅是家长和学校交换信息的平台,还是家长直接参与学生的教育的平台。PTA通常会举行各种筹款活动,利用家长的专业才能或者经济资源,帮助学校改善设备,管理安装电脑,更新图书馆的藏书,组织家长到学校当义工,提供小型基金给教师购买教学用品或者进修,给学生补习,或者提供奖学金给上大学的学生等。课余活动,学校的体育联赛,旅行学习等,都离不开PTA的帮助。一些规模较大的PTA,甚至参与当地的社区活动。
第二,是英语学习者咨询委员会(EnglishLearnersAdvisoryCommittee,ELAC)。这一个委员会的参加者,主要是“英语学习者”,也就是英语非母语,或者外国移民学生的家长。ELAC的主要功能是根据州教育法,对学校提供给英语非母语或外国移民学生学习英语的课程计划和政府提供的资金的应用提供意见。根据州教育法规定,假如学校有超过一名的英语能力有限的学生,或移民学生,就必须提供特别的课程给这些学生。联邦政府和州政府每年都特别拨专款给有“英语学习者”的学校,用来补助这些学生的学习。这些钱如何使用,必须接受ELAC的监督以及建议。预算必须得到ELAC的批准。学校通常会在ELAC的定期会议上提供翻译服务,让这些移民家长可以方便地跟学校的校长和教师代表沟通。
第三,是校务委员会(SchoolSiteCouncil)。校务委员会由校长、教师代表、家长代表和学生代表组成,主要的任务是审核学校的预算,并决定学校的重要教育方针。校区每年把一定数目的钱拨到每所学校的账上,规定了一些不可以改变的项目,比如必须请多少个老师,几个校长,几个顾问,几个图书馆员之类。其余剩下的钱,就由校务委员会决定怎么用,并订出一个预算。比如,应该把一笔钱用来更新图书馆的书,还是更新学校的电脑设备呢?这一决定必须根据学校来年的教育方针而作出。假如委员会决定来年的教育方针是信息技术与课程的整合,那么,这笔钱大概有很大可能用来更新电脑设备了。所以,遇到这样的情形,决定权就是校务委员会。在这个委员会里面的家长,不仅能建议学校的教育方针,还有投票权,决定如何分配钱的资源,因此,是最有权力的家长。当然,他们是由全校的家长投票选出的,自然也代表了全校家长。
第四,是各种会议。每学年,刚进校的家长和学生要参加学校举办的“入学指导会”,学校方面要告诉家长在本校就读的各种需要注意的地方。开学一个多月以后,学校会再举行一次“回校家长会议”,让家长到学校来跟各科的老师见面(小学是跟班主任见面),了解各科教师对学生的要求。假如是小学,每学期班主任要跟所有家长单独见两次面,告诉家长,孩子的学习情况,并把详细的书面考核报告提交给家长。这一个考核报告并不是什么科目考多少分,而是详细地列出学生对每一个课程标准的掌握情形,评估的内容不仅包括了语文、数学这些学术科目,还包括智力的发展,情绪的发展和社交状况。评估的等级分“好”、“中”、“差”。老师通常还要加评语。为了避免损害家长和学生的自尊,负面的评语是不可以说,更不可以记录在评估报告上的。教师在师范训练的时候,都会学到一个指引,教导教师们将来在写学生评语的时候,如何把负面的东西写得不那么负面。比如,假如一个学生经常做白日梦,在评语里面就必须说:“该生需要帮助分清幻想与现实。”假如一个学生经常打同学,在评语里面就必须说:“该生喜欢借助超乎适当的体力来达到日常的目的。”假如一个学生参加了黑社会,在评语里要说:“该生喜欢参与不太适当的群体活动。”假如是中学,通常没有教师与家长单独见面讨论学生学习的情形,也没有类似于国内“家长会”那样的东西。成绩报告单直接寄给家长,家长有问题则找学校的学生顾问或者直接找老师,约好时间见面,讨论如何解决。中学的成绩报告单没有小学那样详细,只写出学生修了哪些课,学分是多少,总评是多少。
既然连校董会、教育局长都是家长的“公仆”,教师在家长眼中,更加不算什么了。在美国公立教育的早期,教师是由那些不到社会抛头露面的家庭知识妇女担任的,她们当教师,义务的性质多于专业性质。这个历史原因造成社会上普遍看不起中小学教师。很多社会上的专业人士认为教师是那些没有能力成为工程师、医生、律师、会计师的学术上的失败者无奈的选择。他们也用这样的观点影响他们的儿女,导致美国的学生从一进课室开始就看不起教师,更加说不上尊重了。再加上“建构主义”,“以学生为中心”,“不惜一切代价加强学生的自信心”等理论的盛行,教师更加被推到一个低人一等的地位!因此,在美国的教师经常可以遇到对教师的教学能力怀疑的家长,他们甚至天天坐在教师的课室里面听课,希望找出教师上课的时候的错处,以向校区投诉。另外一些家长则认为学校应该负责学生的一切,因此,学生在智力方面跟不上,不勤奋,不想读书,扰乱课堂,在家不听话,参加黑社会,吸毒等原因,都是教师的错。教师对家长要哄着、疼着。假如一个家长要求教师给他从来不读书的儿子100分,老师也必须照办,否则就吃不了兜着走。
但是,并不是所有的家长都那么“关心”对教育的参与的。不少家长把孩子送到学校以后就什么都不管,尤其是华裔移民家长。这些家长走的是另外一个极端,导致的结果是放弃了公立学校家长的基本权力,甚至会危害子女的权益。
(摘自《我在美国教中学》,华东师范大学出版社2006年1月版,定价:24.80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