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宗教思维的逻辑和科学思维的逻辑之间并不存在一条鸿沟。双方都是由相同的要素构成的,尽管它们发展的程度不同、方式各异。宗教思维逻辑的独特之处,似乎在于它对过分的混淆和鲜明的对比有一种天然的偏爱。在这两个方面它都故意地出格了。它所做的联系至于混淆,区别至于对立。它不晓得深浅分寸,它追求极端,因而所使用的逻辑机制也有些粗劣,但是,它对自己的逻辑机制却是一清二楚的(《宗教生活的基本形式》第七章)。
宗教总是试图用理智的语言来转述现实,它在本质上与科学并无不同之处;两者都力图将事物联系起来,建立它们的内部联系,将它们分类,使它们系统化。我们甚至已经发现科学逻辑的基本观念是起源于宗教的。确实,为了使用这些基本观念,科学对这些观念进行了新的阐释,排除了所有的偶然因素;科学以具有普遍意义的方式,将批判精神引入其中,这正是宗教所忽视的因素;科学在自身周围设定了各种假设,目的是要“避免盲动和偏见”,它摈弃了狂热、偏执和所有主观影响。但是,这些将方法不断完善的做法,并不足以使它与宗教泾渭分明。由此看来,宗教和科学所追求的是相同的目的,科学思想仅仅是宗教思想更完善的形式。因此,后者将逐渐让位给前者是十分自然的事情,因为科学思想能够更好地完成任务(《宗教生活的基本形式》结论)。
社会学注定要开辟一条通往人的科学的新途径。迄今为止,思想家们都面临着这种两难抉择:要么是把人类高超的、特殊的能力与他们粗陋的存在方式结合起来,把理性和感觉结合起来,把精神和物质结合起来,去解释人类的这些能力,否认他们的独特性质;要么把它们与人们假定的、无法通过观察而得以确立的超经验的实在结合起来。这些思想家之所以遇到了这样的难题,是因为他们始终把个体看作是自然的终极产物;好像除了个体之外就不再有其他存在了,或者至少说没有科学能够触及的东西了。然而,如果我们认为在个体之上还有社会存在,社会并不是理性创造出来的唯名存在,而是作用力体系,那么我们就有可能通过一种新的方式来解释人类了。我们在考察人类的显著特征时,也不必再将它们置于经验之外了。在我们踏上这条不归之路以前,至少要好好审视一下:那种存在于个体之中,又超越于个体的存在是否来自于我们能够在社会中经验到的超个体实在。诚然,我们目前尚无法确定这些解释究竟能够达到怎样的高度,也无法肯定它们在根本上是否可以解决所有问题。不过,我们同样也不可能预先标出这些解释所要超越的极限。我们的要务,就是要尝试这种假设,尽可能借助某些方法来对证事实。这便是我们的企图(《宗教生活的基本形式》结论)。
我们所要揭示的失范状态,造成了经济世界中极端悲惨的景象,各种各样的冲突和混乱频繁产生出来。既然我们无法约束当前彼此争斗的各种势力,无法提供能够使人们俯首贴耳的限制,它们就会突破所有界限,继而相互对抗,相互防范,相互削弱。当然,那些最强的势力就会在与弱者的对抗中独占上峰,使后者屈尊于它的意志。但是,这些被征服者虽然暂时屈从了强力统治,却没有认同统治,因此这种状态肯定不会带来一种安宁祥和的气氛。由暴力达成的休战协议总归是临时性的,它不能安抚任何一方。人的热情只能靠他们所遵从的道德来遏止。如果所有权威都丧失殆尽,那么剩下的只会是强者统治的法律,而战争、不管它是潜在的还是凸现的,都将是人类永远无法避免的病症。……这种无政府状态明显是一种病态现象,因为它是与社会的整个目标反向而行的,社会之所以存在,就是要消除,至少是削弱人们之间的相互争斗,把强力法则归属于更高的法则(《社会分工论》第二版序言)。
贪婪自上而下地发展,不知何处才是止境。没有任何办法可以平息贪婪,因为贪婪试图达到的目标远远超过了它能达到的目标。与狂热的幻想能够模糊地看到的可能性相比,现实似乎毫无价值;因此人们脱离现实,但是,当可能变成现实时,他们后来又要摆脱这种可能。人们渴望各种新奇的东西、未知的享受和不可名状的感觉,但是这些新玩意儿被认识以后,它们便失去了一切乐趣。从那时起,突然发生最危险的挫折,人们就无力承受……老是等待着未来和死盯着未来的人,他的过去没有任何东西可以鼓励他去忍受现在的痛苦,因为过去对他来说只是一些亟待度过的阶段。使他能够欺骗自己的是,他总是想在不久的将来找到自己还未曾遇到过的幸福……无限的欲望像一种道德差别的标志每天都显示出来,而这种欲望只能在反常的和把反常当作规律的意识里产生(《自杀论》第二编第五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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