面对死亡,陆幼青去了,去得不可谓不潇洒。《死亡日记》留下了,也算是篇篇美文。从此后,似乎我们又有了一座人生的标牌,学生们也有了新新时代的范文、教科书和榜样。
有很久没有出现这样的,这样的“公开日记”了。我们的生活曾经摆脱不开这样的“日记”,写日记曾经是我们生活的一部分,是必修课是学业是工作是任务;30多岁以上的识字人,有谁没有写过这样的日记呢?当年我们写日记,有布置有检查,还有人写评语打分数。如果私下的日记上出了纰漏,还会获罪的———尽管水平各有高低文字各有粗浅笔法各有优劣,尽管差不多隔了一个时代,唯一区别只是没有想到公开发表,甚而能拿稿费。
中华文化本来是很讲究“日记”的,《鲁迅日记》、《雷锋日记》等等,一直是后人学习的典范。不过其中能够流芳百世的,多数还是“私人日记”非为公开日记,更不是文学日记;它们只是因为后人敬仰才被公之于世的。发表出版本不是主人的本意,恐怕没有谁一开始就是为了即时出版而写作的———就算是《雷锋日记》,也不是事先知道要当英雄而留下豪言壮语,更不是为供别人学习而记的?虽然有可以公开的工作日记、业务日记、帐目日记等等,但在文化传统中,国人讲究的日记类乎于个人档案,总是属于私下的东西。日记一经公开发表,虽然冠之名“日记”,其实已经背离主人的初衷了。从这个性质来看,虽然陆先生面对死亡站了最好的末班岗,完成了最后的甚至是极具意义的工作,为读者写了一本好书。但我们不得不遗憾地说,《死亡日记》其实不算是一本真正意义的日记。
到现在,我们这些四五十岁以上的大人们才遇到这样的问题:孩子们不让大人翻看自己的日记,说那是侵犯他们的“稳私”;他们拥有并且保护自己的这种“隐私权”,视为神圣。大人们似乎才“明白”日记所含有的这种意义。我很佩服方青卓的一篇散文(上两周北京电台播放的佳宾节目),她为自己旧时的日记而脸红,因为那里面竟然只有时代的大话套话和口号,唯一没有自己真实的情感;她为自己旧时的日记而遗憾,因为竟然那里面没有保存一点自己青春的稳私,过去的生活记载竟然是片空白。
方青卓的遗憾其实是我们这两代人共同的遗憾,也是时代的一个遗憾。如果我们注意寻找一下,一定会发现,我们虽然有着几乎是最大出版量的“公开日记”,但是却很难找到真正意义的私人日记,尤其是六七十年代的。在能够保存下来的为数不多的那个时代的日记上,我们看到的多是千篇一律的说教千人一面的话语;看这样的日记,像是阅读当年的报纸。虽然历史一页已然翻了过去,但是我们直至今天还留有一种遗病,许多40岁以上的人已经没有了写日记的习惯,像是自动地放弃了这种权力。当孩子们享受这种权利时,甚至会不由自主地干涉它———我们还是十年怕井绳。
如是一看,其实陆先生是和我们的媒体一起,真心诚意地尽心尽力地甚至是不顾生命代价地共同制作了一出好戏或好作品;可以承认这是算得高尚的行为。不过反思一下,也会觉得这种现象留下了一种欠缺,甚而是一种“伤害”。受伤害的是什么呢?恰恰是日记!这或许是他们没有想到的,但确实是如此。虽然这种“践踏”并非今日开始,也不是一日之功。这样的历史误会甚至存在了许多年,只是陆幼青和媒体好心地不自觉地进行了这种延续。当“隐私”日记或“隐私”文学被端上报章时,当四川大学生出卖日记出卖隐私时,我们觉得这样下去会很可怕。因此笔者建议,如果某人要向公众宣讲什么时,千万不要以为他是自说自话,而《死亡日记》本以不叫日记为最好。
(北京德外黄寺大街 何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