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我看来,《铸剑》是一篇世上少有的奇文,奇就奇在它通过宴之敖者代人向专制暴君复仇而体现出的原侠精神,奇就奇在它表现了鲁迅的内在人格以及天马行空般的神奇想象力。
《铸剑》虽然取材于《列异传》《搜神记》中所谓“三王坟”的传说,却是鲁迅精心创作的小说,而非原有故事的简单演绎。鲁迅在1936年3月28日复增田涉的信中说:“《故事新编》中的《铸剑》.确是写得较为认真。但是出处忘记了,因为是取材于幼时读过的书,我想也许是在《吴越春秋》或《越绝书》里面。”实际上,作者以《列异传》中有关故事为本,同时又融入了《吴越春秋》《越绝书》两书中有关古剑的神奇传说和民性勇武的复仇精神。也就是说,鲁迅在《铸剑》中已经对传说的内容进行了改造。它表现在:第一,干将铸剑成功而遭楚王杀害,这段情节在小说中不但被虚化(干将莫耶名字均未出现,王亦未点明是楚王),而且被推向远处,仅仅作为背景而由眉间尺之母复述出来,它显示了小说与原来的传说有所分离的倾向。第二,在实现复仇的过程中,小说的一号主角已经是名叫宴之敖者的黑色人,苦主眉间尺则已降为二号主角。黑色人第一次出场,正当眉间尺因干瘪脸少年的无理纠缠而陷入困境之时。他只用一个动作——“举手轻轻地一拨干瘪脸少年的下巴,并且看定了他的脸”,就迫使这无赖少年见势不妙而“溜走”,显示了黑色人的干练、机警和沉着、老到。第三,黑色人代眉间尺向暴君复仇,
不但不图任何酬报,而且连自己性命都要搭进去。请看眉间尺与黑色人之间的这段对话:
“但你为什么给我去报仇的呢?你认识我的父亲么?”
“我一向认识你的父亲,也如一向认识你一样。但我要报仇,却并不为此。聪明的孩子,告诉你罢,你还不知道么,我怎么地善于报仇。你的(仇)就是我的(仇);他(指眉间尺的父亲——引者)也就是我,我的魂灵上有这么多的,人我所加的伤,我已经憎恶了我自己!”
所谓“你的(仇)就是我的(仇);他也就是我。”亦即黑色人愿代一切受害者向专制暴君报仇。所谓“我的魂灵上有这么多的,人我所加的伤,我已经憎恶了我自己!”也就是黑色人早已决心为人复仇而献出自己的生命,中国古代侠士有两类:一类是为人所养之士,他们只为一个恩主解忧出力(所谓“士为知己者死”);另一类则是独立的布衣之侠,似与墨家关系较为密切,他们施恩不图报,甘愿自我牺牲,是谓“原侠”,体现了更为高尚的侠义精神,黑色人就是充满这种原侠精神的一位侠士。《铸剑》的大部分篇幅,写的就是黑色人在眉间尺彷徨无计情况下主动挑起担子,用剑和头向暴君实现复仇的故事。它将原先的传说中所缺少或不明显的那些思想,大大加以突出。可见,将《铸剑》看作一篇现代的武侠小说,是完全符合作品实际的。
我们说新文学作品《铸剑》同时可以看作武侠小说,还有一个理由,就是这篇作品确实具有一般武侠小说共有的艺术特征。武侠小说如同侦探、科幻、言情、历史、滑稽等小说一样,原是按题材所作的分类,它在内容上的特征是“仗武行侠”,艺术上最显著的特征则是奇特丰富的想象力。《铸剑》在这方面尤其不同凡响。《列异传》提到眉间尺报仇的事极简单:”逃朱兴山中,遇客,欲为之报。乃刎首,将以奉楚王。客令镬煮之,头三日三夜跳不烂。王往观之,客以雄剑倚拟王,王头堕镬中;客又自刎,三头悉烂,不可分别,葬之,名曰三王冢。”其中根本没有头颅被砍下后仍能存活甚至互相撕咬的内容。而鲁迅的《铸剑》却展开充分的艺术想象。从眉间尺拔剑自刎并将宝剑交托给黑色人起,小说作者运用极雄健洗练而富有诗意的笔法,刻画了一个接一个的动人场面。狼群的袭击,国王的躁怒,众人心目中的替死鬼——黑色人的入宫及其镇定自若的表演兼导演,眉间尺头颅在金鼎沸水中的翻腾游动、雍容嬉笑、歌而又舞,所有这一切,既令人骇异,又撼人心魄,接下来便是国王走近鼎前看“团圆舞”的场面:
王站起身,跨下金阶,冒着炎热立在鼎边,探头去看,只见水平如镜,那头仰面躺在水中间,两眼正看着他的脸。待到王的眼光射到他脸上时,他便嫣然一笑。这一笑使王觉得似曾相识,却又一时记不起是谁来。刚在惊疑,黑色人已经掣出了背着的青色的剑,只一挥,闪电般从后项窝直劈下去,扑通一声,王的头就落在鼎里了。
仇人相见,本来格外眼明,况且是相逢狭路。王头刚到水面,眉间尺的头便迎上来,狠命在他耳轮上咬了一口。鼎水即刻沸涌,澎湃有声;两头即在水中死战。约有二十回合,王头受了五个伤,眉间尺的头上却有七处。王又狡猾,总是设法绕到他的敌人的后面去。眉间尺偶一疏忽,终于被他咬住了后项窝,无法转身,这一回王的头可是咬定不放了,他只是连连要食进去;连鼎外面也仿佛听到孩子的失声叫痛的声音。
终于黑色人运剑砍下自己的脑袋,投入与王头的决斗,以二比一的绝对优势,直到将对方完全撕烂,眉间尺的大仇得报为止。情节如此荒诞无稽,艺术描写却又如此惊心动魄!其想象力之神奇超拔,在武侠小说中亦堪称无与伦比!奇怪的是,袁良骏先生在《〈铸剑〉〈断魂枪〉都是武侠小说吗》一文中,却偏偏要绕开小说的上述内容而称《铸剑》为“纯正的历史小说”,这实在颇为滑稽。请问:在中国或世界上,究竟什么年代、什么地方有过脑袋被砍下后竟能不死、竟能张口唱歌、作各种表演并向国王“嫣然一笑”然后两头又能互相撕咬的“历史”呢?请袁先生指点一番好吗?这样的学术论证,岂不太荒唐了吗?鲁迅自己称《故事新编》为“神话、传说及史实的演义”,可见他是将各篇区别对待,绝对不会赞同把《铸剑》算做“纯正的历史小说”的。如果因为《铸剑》有一点古代传说做根据,就可以叫做“历史小说”,那么,金庸的小说像《书剑恩仇录》《碧血剑》《射雕英雄传》《鹿鼎记》等既有某些民间传说做根据,又有真名真姓的历史人物(如乾隆、皇太极、范文程、田见秀、刘芳亮、完颜洪烈、丘处机、康熙、李自成、吴三桂)出现,岂不更应该叫做“纯正的历史小说”而非武侠小说了吗?袁先生的批判岂不也要落空了吗?
为了证明《铸剑》是“历史小说”而不是“武侠小说”,袁良骏先生不惜对读者瞒天过海,除了将小说的主要内容说得含含糊糊之外,还有意隐去了小说创作的具体时间。据他说,《铸剑》“写于1927年”而“非1926年”,创作动机是:“1927年4月12日蒋介石发动‘清党’,残酷屠杀共产党人和进步青年,鲁迅的一些学生又惨遭杀害。这些‘血的游戏’激发了鲁迅的复仇主义精神,《铸剑》就是这种精神的艺术化。”这种说法看起来煞有介事,可惜与鲁迅本人的多次说明恰好牛氐牛吾。就在《铸剑》的末尾,鲁迅注明了本篇的创作时间:“一九二六年十月作”。在《故事新编·序言》中,鲁迅又说:“一九二六年的秋天,一个人住在厦门的石屋里,对着大海,翻着古书,……预备足成八则《故事新编》。但刚写了《奔月》和《铸剑》——发表的那时题为《眉间尺》,——我便奔向广州,这事就又完全搁起了。”在1932年写的《自选集·自序》中,他也说:“逃出北京,躲进厦门,只在大楼上写了几则《故事新编》和十篇《朝花夕拾》。”所谓“几则《故事新编》”,其中就包括了《铸剑》。参照鲁迅的日记和书信,他在厦门时正在继续辑录《古小说钩沉》,内收有《列异传》的干将、莫耶的故事。他当时趁热
打铁地写《铸剑》,完全在情理之中。不过,鲁迅那时可能没有写完,或者写完了仍不满意,故一直拖到去广州以后才在1927年4月3日日记中记载:“作《眉间赤》讫。”4月4日将稿子正式寄给未名社。那时距上海“四·一二”大屠杀还有八九天,距毕磊等被捕杀的广州“四·一五”事变则还有十多天。按袁先生的说法,鲁迅岂不是未卜先知,预先算到了蒋介石的反革命叛变,在《铸剑》中提前倡导向蒋复仇了?袁先生这样做,究竟是为了进行严肃的学术批评,还是耍把戏愚弄广大读者呢?
回到《铸剑》上来。鲁迅能写出这样充满原侠精神的作品,绝不是偶然的。他十多岁时已接触《剑侠传图》以及富有义士复仇内容的汉代野史《吴越春秋》、《越绝书》等图书。早年曾自号“戛剑生”,做过若干侠肝义胆的事。长大后因崇敬故乡先贤有侠气的人物,特意编辑了《会稽郡古书杂集》;对“鉴湖女侠”秋瑾这样富有侠义精神的革命烈士,尤为钦佩。在早年所撰《中国地质略论》中,鲁迅正面肯定了“豪侠之士”,视为爱国者,热情地说:“吾知豪侠之士,必有忄良忄良以思,奋袂以起者矣。”五四时期,他在《中国小说史略》中如此评价清代侠义小说:“侠义小说之在清,正接宋人话本正脉,固平民文学之历七百余年而再兴者也。”当周作人将《七侠五义》和《水浒传》《西游记》《三国演义》《聊斋志异》等放在一起,一概称为“非人文学”而予以排斥时,鲁迅却在《史略》中有分析地给予《三侠五义》以实事求是的肯定。尤其值得注意的是,《铸剑》中的黑色人名叫“宴之敖者”,那是鲁迅1924年曾经用过的一个笔名:而黑色人的外貌与精神气质,也酷似鲁迅本人。鲁迅一生做了数不清的义侠行为,自身则作出种种牺牲,从不寻求酬报,可见原侠精神和革命思想均已融入他的灵魂。对照《故事新编》
各篇所共有的表现主义色彩,这就使我们有理由相信:在黑色人这位主人公身上,鲁迅实际上寄托了自身的人格理想。这一切都表明:鲁迅决不会像有的学者那样,把武侠小说视为“下三滥”的品种。也因此,说《铸剑》是一篇现代武侠小说,决不会辱没了鲁迅。
在结束这篇短文之前,我还要说一句:在金庸小说的评价上,我欢迎一切不同意见的讨论。但我对袁良骏先生在《〈铸剑〉〈断魂枪〉都是武侠小说吗?》一文中给予我的批评却只能表示遗憾,因为他讲不出任何道理而只给人扣帽子,还因为他不负责任到了可以无中生有、任意编造的地步——如说我“一开始便把金庸封成了‘文学革命家’”。事实上,我从来没有在任何一篇文章或任何一本著作中说过金庸是“文学革命家”的话(如果有,请袁先生公开指出,我愿意当众认错)。我只认为:金庸以精英文化改造了武侠小说,使武侠小说实现了巨大变革,第一次进入文学的宫殿,所以是“一场静悄悄的文学革命”。这一评价,在我看来完全符合金庸小说的实际。袁良骏先生在他1999年发表的《再说雅俗——以金庸为例》中,不也说“金庸的武侠小说的出现,既是旧武侠小说的脱胎换骨,也开辟了武侠小说的一个新时代”,“金庸、梁羽生正是适应这一要求的武侠小说改革家”吗?我很纳闷:为什么两种十分类似的说法,我的话就成了“完全不符合金庸小说实际的廉价吹捧”,“一点‘平常心’也没有”,而袁先生自己的说法(即使后来发生了180度的变化)却永远很“正确”呢?这实在是“一个难解之谜”,我真诚地希望有人能把这一谜底找出来。
袁良骏先生曾经就严家炎先生提出的《铸剑》《断魂枪》属于“武侠小说”发表过不同见解,最近本报接到严家炎先生的来稿,进一步阐述了他的观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