某次在纽约一辆挤挤的公共汽车上,我看到至少有一二人持着手机谈话。由于闹市声音嘈杂,他们语声也高,尤其是那位20来岁的少女,旁若无人地嘻笑昵语(对方显然是她的男友),最终她说:“我爱你!”满车乘客哄笑,那位红了脸的小姐不好意地下车了。
一位朋友最近带着小女儿上餐馆,领位者把他们带到一个台子边,那是两边都坐满男女老少的桌子,好像是家庭聚餐,热闹得很,可是每桌家长并不参与其间,却在用手机大声讲话。我的朋友几乎要忍不住高喊:“嗨,今天是我休假日,我要把写字间放在背后,我更不要坐在你的办公室中,请关了那个手机!”他当然没有高叫,可是他对到处流行的手机表示厌烦,是我可以理解的。
不久前,在百老汇上演的米勒名剧《一个推销员之死》,主角是明星勃莱恩·但尼亨,在舞台上向一位没有礼貌的看客大发脾气,使其他观众拍手称快,成为剧坛佳闻。但尼亨的生气是因为演到第一幕最紧张的场面时,剧院里的手机铃声此起彼伏,到了第四次铃声后,他不能再忍,停止演戏,转身向观众高喊道:“将那混蛋的手机关掉!”演剧者需要专心进入角色,不能分心。有谁能怪他在台上发脾气?
手机的普及(据说芬兰几乎人人都有一个)以及用机者旁若无人的无礼特别引起管理公路的安全人士的忧虑。美国国会正在考虑通过一项禁止在驶车时用手机的法律。最近我看到一件奇异新闻,在以色列,一个男子在开车时双手各持手机讲话,只能用肘控制驾驶盘,车子在路上左右摇晃,被警察发现逮捕,这位仁兄的冒失行为可以说是已达到手机犯规的顶点。驶车同时用手机所引起撞车伤人的案子不胜枚举,已失去新闻价值。
我把手机瘾视为世纪末与新世纪交替时期的社会流行症。现在我每入公共场所,听到别人用手机正如闻到别人吸香烟,同样不发生快感。当然,谈到世纪末的流行病,我也不得不提及电脑所引起的烦恼。
我是一个姗姗来迟者,只在一年前才不管我妻的抵制而购买了一架电脑。妻子抵制的理由是我将会成日坐在电脑前,废寝忘食,没有时间阅读,也没有时间写作。她的忧虑当然没有根据,不过我确花了很多时间练习运用,我发现最大的乐趣是通过因特网与远处朋友通讯,或在网上阅读自己作品的发表,可是最近两个月来,我的电脑两度被外来毒虫侵入。我向AOL(AMERICAN ONLINE)求救,花了很多电话时间才把这问题解决,一面仍在惴惴不安,惟恐再生毛病,有时我不免疑问这新科学所带来的方便是否值得。
这种疑问显然并不限于我个人,数星期前的《纽约客》杂志载了一幅漫画:男子与女友约会,用了晚餐后送她回家。在她家门前,她向他告别,说:“我真要请你进来,但是香港交易于10分钟内开始。”美国交际习惯使电脑的使用显得更重要,替换了谈情说爱的机会。那幅漫画的讽刺真实地道出了今日社会的通病。
另有一位在华尔街任职的友人告诉我,他经常因公前往东京。在过去,整日忙碌工作后,晚上可去餐馆或者夜总会散心,现在可不能了,一回旅馆传真机不断传来公司指示,手机铃声不停,每日工作时间等于20小时,因为东京与纽约的时间差别造成两个白日。
(摘自《留美五十年》,董鼎山 著,上海书店出版社2001年6月出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