什么样的日子是快乐而自由的日子?大概是不用上班就有饭吃有衣穿的日子。
在六点半的时候不用起床,在七点钟的时候不用挤公共汽车,在八点半的时候不用到单位打卡,没有人给你任务,没有人给你眼色看,没有勾心斗角,不必步步设防,人像天上的云一样轻松,随便你变一只狗,或一片瓦,这大概就是一个自由而快乐的人了。
但是人有一点不好,人要吃饭,要住在一间房子里,在老大不小的时候还有可能生下一个孩子,因此人就不能像云一样自由。人要干活,然后才会有饭吃,如果这个人喜欢写文章,她就是一个自由撰稿人了。
自由撰稿人当然也是好的,自由地写稿,自由地生活,纯粹而自由。
这是多么的好!
我现在也到了自由的边缘,算是半个自由撰稿人了,但是我觉得要做成这样一个快乐而自由的人并不容易,或者是看别人自由比较容易,自己自由却难。
卖文为生,我从来都觉得是一件可怕的事,再自由的事,一旦变得可怕,就不那么快乐了。
以我的情况来看,要维持基本的生存,每年起码要写一部长篇小说,但我早在七八年前就听说,写一部长篇要减寿10年。现在我已经写了四部长篇,如果我有一百年的寿命,就只剩下了60年。
我不是一个特别怕死的人,之所以想到寿命,完全是因为女儿。
作家潘军有一个口号,叫做活到女儿30岁。我是第一个要呼应这个口号的。如此看来,如果我要继续写长篇养女儿,就活不到女儿30岁,如果不写长篇养女儿,女儿又怎么能长到30岁呢?
这就是我的两难处境。
为此我要告诫天下的女作家,如果没有固定的职业,又没有傍上大款,千万不要生孩子。当然,如果你像苏青一样能干,既能写文章,又能办报纸(?)搞出版(?)写专栏(?),但生无妨;不然就学张爱玲,独自一人到最后。
写了以上的话,觉得有点不够乐观。自从当上了半个自由撰稿人,我就告诫自己一定要树立正确的人生观,不要自怨自艾,要英勇无畏,直面人生。所以从现在起,我要相信社会的进步,人性的善良。
既已自由,何不先快乐起来?自由难道不是要比不自由离快乐更近吗?
(摘自《我愿意这样生活》),上海文艺出版社出版,本文作者林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