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一、关于“托福模式”(标准化考题)能否可以考诗歌。孙文认为不行。理由是“把审美的体悟放在标准化的题中,本身就是对于情感价值的粗暴抹煞”。其实,首先应了解,考试是考试,审美是审美,应分成两个不同的领域。在应试中追求审美,是否审美的泛化?应试教育中,哪里会有审美的体悟?现代人应有“分化的智慧”(不要将凯撒的事情和上帝的事情混在一起)。其次,通过应试的杠杆,加强一个诗歌大国对于诗歌的重视、学习,我认为是一件大好事。关键是如何考,不用标准化考题,也同样会“贻误苍生”。
第二、“‘闲敲棋子’(落灯花)这一细节生动表现了诗人此时闲适恬淡的心情”,kkk对还是错?孙文认为不错。理由是诗无达诂、情感难定性。我认为错,理由也是诗无达诂、情感难定性。因为,如果你认为此解才是确解(试卷可以提供另外更宽的解释),就是违反了诗无达诂、情感难定性的道理。你凭什么认为就是“闲适恬淡的心情”呢?其次,作此解释者,犯了读诗的大忌:望文生义,死于词下。“读诗(词)必此诗(词),定知非诗人。”所以,考题的形式是次要的。
第三、“尾联‘相送情无限,沾襟比散丝’,十分含蓄地表达了诗人的送别之情。”kkk对还是错?孙文也认为不错。我则认为,无论如何因人而异,也不能说这里的送别之情是“十分含蓄”的。除非,诗歌的欣赏,完全不可能有一点共鸣,只成为个人的智力游戏。而标准答案对此种解释的否定,恰是拒绝了那种缺少真实的体悟和真正的功夫,只会将“十分含蓄”、“情景交融”等话头,轻巧省力地送给每一首诗的“欣赏者”,从而将真正的文学欣赏者和伪的“欣赏者”区别开来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