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时期以来,在古代文学研究领域中,曾崛起过一股探索新的研究方法的潮流。这是一种摆脱习惯思维,寻求新的研究境界的努力。不过,方法论或曰新视野的探索是艰难的,要想真正独立地发现一点有价值的东西,极为不易。因此,虽潮流之下趋之者众,但有真知卓见者并不多。这其实是正常的,任何领域的探索,也都是沙里淘金的。于是,有不少人又回到了习惯的路子上去了。自然,研究方法可以也应该是多元的,每个研究者都可以根据自己的先天的素质及后天的训练,而选择于自己最为相宜的方法。我历来相信,任何方法只要认真去做,都能或多或少有所成就。不过,也不能因为自己回到或是根本就没有离开过原来习惯的研究方法,就对一度所曾存在的群起谈方法的热潮,取轻视以至否定的态度。
林继中的《文学史新视野》虽不厚,只有17万字,但因为篇幅的原因,我还是只能择我感兴趣的几点来谈一下。书中有一些论点,或是我赞成的,或是我以为有意思的,兹略举几点说一下:
继中同志特别反对“作家、作品加背景”的撰写方法,这一点在他的这本书中,可谓三致意焉。显然,用“作家、作品加背景”的模式,结构一部文学史是相当简便的,只要将作家挨个写过去,每写一人略举一些作品出来谈谈,每章开头说一下这个时期的时代情况,就可以了。这样一种撰写模式的思维实质是:时代决定人物,即时势造英雄,在文学史中即是时代社会决定作家。由于作家已被时代社会决定,因此作品就是时代社会的反映了。这显然是一种机械唯物论。新时期对旧文学史体系的突破,往往便是先从这一点入手的。
否定了机械唯物论,那又怎样确定作家与时代社会的关系呢?继中同志的意见便是以诗人的情感结构作为两者的中介。他说:“客观世界是经过诗人情感结构的过滤、酝酿之后,才进入文学的形象世界;文学所表现的其实不是客观世界本身,而是主体对客体的经验”(第50页)。于是,他对“兴象”这个概念大加了一番解释。他有两句话,我颇以为简明:“‘兴象’二字”,“可免‘附理’之弊病,又存‘遇合’之趣”(第55页)。以上是就创作过程而言的,如果就作家个人的作用来说,它与社会时代的关系又如何呢?在这个问题上,继中同志既强调民族文化心理是个轴心,又承认“一旦个体行为被社会某阶层所接受,就有可能扩大其影响,为文化选择所吸收,融入新传统”(第117页)。这是说到了两个方面,受制的与施动的兼顾。这便与以游国恩《中国文学史》为代表的那种机械唯物论不相同了。
确定了作家与社会时代的关系之后,又如何来看待文学发展与社会发展的关系呢?既然不再取作家被时代社会决定,所以作品是时代社会的反映此种纯粹的反映论,并且已经对作家与时代社会的关系取了新的视点,那末,作品也不能仅视为是作家的附属物。作品与作品所构成的连续物,亦即文学史,也有其自身的发展规律。既然作家并不只是单纯地受制于时代与社会的;那末,作品的连续物——文学史,也不应仅仅是受制的,它也有其内在的行程。继中同志正是看到了这一点,他说,文学,“既受文化大系统的制约,服从文化的总体规律,与其他各文化因素交互作用而产生整体效应,同时又相对地独立,有自身的发展规律”(第142页)。
那末文学的自身规律与文化大系统的制约这两者间的关系又如何呢?我记得林继中爱说一句话,叫“文化建构文学史”,这个观点在这本书中仍然被坚持着,他说:“文化大系统则以其建构为驱动力,对文学子系统形成整合力,使文化史与文学史发生同构运动”(第156页)。但文学史本身又有其生命秩序,对于这种秩序,继中同志提出了一个概念叫“蔓状生长”,我以为这是个有深度的概念,虽然这个用语显然还带着一种直觉性。
在对文学史“蔓状生长”的论述中,继中同志对雅俗关系谈得较多,对俗文艺的作用有充分的估价,强调得很重,自然,他也没有忘记补上一句:“雅化是不可或缺的。没有‘雅化要求’的不断提升,‘俗’的品格就会落至‘庸俗’线下”(第168页)。对于文学史的“蔓状生长”,继中同志有一段描述:“文学史似乎更像藤蔓,其延伸带有很大的随机性。它有许多芽骨朵,都可能生长为分支,每个分支也都可能发展为主干。主干呢,则由于内部病变或外部干扰而生命衰竭,由主干萎缩为无足轻重的分支,甚至死亡。类此,文学史上的各种形式、风格、流派,都可能发展成为文学史上某种分支,其自身的生命在文化整合作用下,选择、淘汰、适应、强化、变异,一种形态引出另一种形态,或存或亡,或停滞或猛长,或异化或孳生,各领风骚若干年”(第173页)。能够作出这样一种虽然还是感性的描述,已属非常不易。没有对于文学史的一个总体性思考,以及新时期以来对于方法论的探索——方法论的探索本应有对“文学史复杂的巨系统运动”(拙著《文学史新方法论·引言》第3页)作论述的一方面——这样一个描述是不会产生的。继中同志在书中多次用到“文化目的”一词,似乎这个词在他的论述中颇占地位,在第171、172页中,就接连两次用了这个词。不过,在我看来,继中同志的上面那一段描述,倒是突破了目的论的。我是赞赏上引继中同志的那一段描述的。
在1994年春召开的东山会议上,我曾说过一句话:刊物发表了那么多的文学史观的文章,但没有一篇文章讲到发展观问题。发展观不解决,如何解决文学史观的问题。前几年曾有人为文学史观属于历史观还是文学观而困惑。其实解决这个问题并不困难,只要从语法上想一下便能明白。在“文学史观”一词中,“文学”是修饰“史观”的,因此,“文学史观”首先应该是一种历史观,当然又须具有文学运动自身的特性。继中同志的上述一段话,我以为触及到了发展观问题,这是他比之不少论者前进了的地方。如果再加以两个方面的深化:一是历史发展观,二是文学发展观的独特性,将能引出亮丽的景观。实在并非是针对继中同志这部书,而是我读过许多书的一点感想,也写在这里。在对前人以至今人的文学史观念作出梳理时,似乎应注意一个问题:即自觉地使用某一些概念来揭示文学史现象,与在其论著中触及到与某一些概念相关的文学史内容,这是两回事。不能据后者来论定前者。某位学者的文学史观念,一般来说应以他使用何种概念,及构筑何种理论体系为依据。理论是一种自觉的行为。只要是认真的研究,都很容易在其论著中触及到与某一些概念相关的文学史内容。也许有些敏悟的学人,还能有点朦胧的理论感觉,但这还仅是经验型的。而文学史观念必须是明确的理论陈述。不作出此种区别,就一定会犯化古为今,化过去为现在、化某人为他人的错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