回顾美国文学批评的历史,特别是刚刚过去的20世纪美国文学批评的发展,我们可以清楚地看到作为一门相对独立的学科,它与哲学有着密不可分的关系,它的发展道路与其它学科有着不少相似之处。
杰出的物理学家李政道博士2001年10月7日曾在北京人民大会堂作的题为《物理学的挑战》中,对20世纪物理学的发展作了精辟的归纳,并对21世纪物理学的发展作了富有哲理性的展望。他认为20世纪物理学发展可以简单归纳为:了解基本粒子就会了解大物质体的构造,即大的是由小的组成的,小的是由更小的组成的,找到了最基本的粒子就知道了最大的构造。我们觉得小是操纵一切的,越微小越好。但现在我们发现其实并不然……。微观粒子和宏观真空实际上是分不开的。李政道博士明确地指出:20世纪的文明是微观的,而21世纪微观和宏观应结合在一起。
李政道博士这一论述虽然讲的是物理学,但对于我们研究美国文学批评理论的发展很有启示意义。李先生是从人们认识客观世界的规律上来研究物理学的发展,也就是用哲学,用认识论来帮助我们观察问题,认识问题,研究问题。
美国学者理查德·罗兰德教授对文学评论和哲学的关系曾作过这样一个生动的表述:“文学批评始终与哲学相连,情同手足。我们的判断力、是非观念、审美观念、艺术情趣和鉴赏力都是跟我们对现实的认识联系在一起的。可以说文学评论和认识论在许多方面是共通的,是一回事。”我们可以借用李政道博士在谈到科学与艺术的关系时使用的一个比喻来描述文学理论和哲学的关系:一个硬币的两面。
文学理论和批评一直围绕着这样一些重要的问题展开讨论:文学是什么?文学的本质、价值和作用是什么?虚构的或艺术的世界与社会的、历史的世界,也就是作家的主观世界与客观现实之间的关系是什么?形式与意义,美与真的关系又如何?纵观美国文学批评的发展,在各个历史阶段都是围绕着这些问题开展的。本文集中谈一下形式与意义的问题。
美国是一个历史很短的国家,又是一个务实的或者说深受实用主义哲学影响的国家。严格地说,在20世纪以前的美国本土上还没有出现过一个在世界上有较大影响的文学理论或批评派别。一些被奉为“文学评论家”的美国作家和诗人,如布朗、库柏、爱默生、豪威尔、霍姆以及洛厄尔等都很有天赋,也写过不少文学评论文章,有的发表在一些期刊上,有的就以序言的形式置于小说或诗集前面。透过这些文章,我们可以看到他们都有着要求建立自己国家文学的强烈愿望,但是在理论和实践上却只是吸收欧洲的各种学说和创作方法,没有经过思熟虑,去芜存菁,结合美国的具体情况,提出创新的理论。他们最关注的是文学批评的作用问题,或者说文学所担任的责任问题,也就是文学的“意义”和“真理”问题。爱默生再三强调,批评家在评判文学作品时应该完全依据它能否将读者引向真理。显然,“意义”居于首位。
与爱默生等人持有不同观点的美国作家是埃德加·爱伦·坡。他写了一系列文章,阐发自己对文学创作,尤其诗歌写作的独特见解,并以此为自己的创作竭力辩护,同时“屠宰”了许多作家。他的“创作原理”和“诗的原则”两篇论文集中地反映了他关于文学批评的一些观点。竭力主张将“美”和“真”区分开来。他认为真实的不一定是美的。他把诗歌语言定义为“有节奏的美的创造”。“美是诗歌的唯一的主题”。他直接借用英国浪漫主义诗人柯勒律治的《文学传记》里的话,说作家创作的“直接目的”是给予读者“愉悦”不是“真理”。他把那些主张文学作品应授人真理的言论斥之为“说教的异端邪说”。他公开主张“为诗歌而诗歌”,倡导作品要“新”、“奇”、“短”,从而产生强大的感染力,收到“贯彻始终的效果”。
坡关于文学理论和批评的这些观点,与他同时代的坚持传统观念的作家是相悖的,为此他也不断受到抨击和贬斥。尽管他的诗歌和小说以及他的评论文章受到了法国波德莱尔等诗人的热情赞扬和大力推荐,但在美国一直没有得到重视。现在回过头来看,他关于文学理论和批评的观点,实际上与美国20世纪30年代盛行的“新批评”的理论和批评方法,特别在强调“形式”一点有不少相似之处。可以说,他是美国形式主义批评的先驱。
对于美国形式主义批评作出重大贡献的另一位作家是亨利·詹姆斯。如果说坡的文学理论偏重于诗歌的话,那么詹姆斯则偏重于小说。他的代表作《小说的艺术》(1888)对于小说家的目标和方法都作了界定。他认为小说长期来未受到应有的重视,从未给予认真的对待和深入的研讨,因而它“缺乏一种理论的氛围”,“缺乏支撑它的一种信念和自身的意识”。这些思想在他后来写的许多序言里作了进一步的发挥。他也反对被坡斥之为“说教的异端邪教”。他认为艺术的问题是执行的问题,是如何做的问题,批评家们要允许作家自由选择题材和表达思想,评论应着重看他做得如何。他认为作家和批评家应努力“探求形式”,他本人身体力行,尽力将自己的观点和理论付诸于创作的实践之中。
像坡一样,亨利·詹姆斯关于小说艺术的理论以及他在小说创作上的建树很晚才被人们认识重视。当时占主导地位的是一批被称为现实主义的小说家,如马克·吐温、威廉·豪威尔等人。流行的共识是一个好的作家必须关注周围的世界、世态社情、事态矛盾,也就是英国传统小说所描述的那种世界。因此,詹姆斯与传统的占主导地位的作家之间的分歧在某种程度上也是“形式”和“意义”之争。他为美国的“新批评”进一步奠定了理论基础。
20世纪20年代形成30、40年代盛行的“新批评”可谓是美国文学批评史上“形式”和“意义”之争中的赢家,“形式”第一次登堂入室,大行其道。除了上述的坡和詹姆斯之外,为“新批评”架桥铺路的还有艾略特、I·A·理查兹、燕卜逊、雷逊姆和泰特等人。他们从哲学的本体论出发,认为批评应该将注意力完全集中在文本上,把批评从历史、政治、作家生平、道德伦理以及社会效果等等外在的研究中剥离开来,即主张“内在”的批评,反对“外在”的批评。布罗克斯和华伦的《理解诗歌》一书将这种批评理论和方法表现得淋漓尽致。他们对诗歌形式的研究,对写诗技巧、修辞手段等等的分析,引导人们对文本的重视,教会人们如何阅读。新批评家在尔后的年代里不断修正自己过于极端的观点和方法,承认“诗歌并不存在于真空之中”。“新批评”的重大贡献之一是将文学作品看成是一个自治的实体,引导人们去重视文本的研究,并建立了一套解析文本的方法。诚如美国著名学者与批评家F·O·马西森在“批评家的职责”一文中说的那样,“如果我们要拥有足分的文化历史,我们必须从尊重文本开始。”
新批评到了20世纪50年代逐渐衰微,此时神话批评日趋成熟,欧洲的哲学思潮,如存在主义、现象学、诠释学、结构主义、符号学、解构主义以及新马克思主义等等一波接一波冲击着美国的文学理论和批评这一学科领域。文坛思想活跃,派别林立,呈百舸争流之势。到了70、80年代学派之多,理论更新之快,令人眼花缭乱,所以有人称之为批评的“黄金时代”。
但是,如果我们把美国的文学批评从认识论的角度,或是从“形式”和“意义”的角度来观察和分析,我们可以看到各种批评的流派壁垒分明:一边是强调语言的、本体的、文本的“形式主义”学派,一边是着重社会、心理和政治的“文化运动”。前者包括新批评、芝加哥学派、阐述学批评、现象学批评、结构主义和解构主义等,后者包括新马克思主义批评、纽约知识分子学派、神话批评、存在主义批评、读者反应论、女权主义批评、黑人美学运动以及文化研究等。两者在对待文本和读者这两个重要问题上显然存在着严重的分歧。一个是贬低读者的作用,夸大文本的意义,把文学作品视为自成一体的美学产物;另一个则褒扬读者的作用,认为文本是受人主宰的,把文学作品视为建立在人类学和政治、经济与社会史基础上的文化产品。两者泾渭分明,一个用微观的方法来指导文学理论和批评,而另一个用宏观的方法。现在,20世纪已经俏然逝去,但要定论孰胜孰负,恐为迟尚早。
不少文学评论家正在预测21世纪文学理论的发展。早在1989年,美国著名文学理论家拉尔夫、科伦征集了欧美20余位文论名家写的文章,编辑出版了一本题为《文学理论的未来》的论文集,对文学理论在90年代乃至新世纪的发展态势和走向作了各种前瞻性的预测和研究。尽管他们的预测和研究的结果都不尽相同,意见纷纭,但是许多学者都已经意识到,将“文本”、“作者”、“读者”、“意义”、“形式”等等概念过于对立起来是不能促进文学理论发展的。格拉夫教授在“理论在文学教学中的未来”一文中说得好:“……试图把传统人文主义的话语同当前的理论话语说成是一回事,是没有多大意义的。可是,要是认为这两种话语之间一点共性也没有,这对当前理论本身也是一件不幸的事。”所以,可以预期21世纪的文学理论要健康地发展必然要努力探求“形式”和“意义”的统一,微观和宏观的统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