独立战争后不久,辞典编纂家韦伯斯特(N.Webster)首先提出美国在文学上也应寻求独立。1829年奈普(S.L.Knapp)在可称是第一部美国文学史的《美国文学讲稿集》中指出,美国应该着手编写自己的文学史。但事实上,当时绝大多数文人对自己国家的文学信心不足。1888年至1890年间出版的11卷大型《美国文库》反映了这种心理。文库中入选的几乎全是深受英国文学传统影响的新英格兰地区的作家,如欧文、库柏、朗费罗、洛威尔等,而对于具有强烈本土风格的作家,不是拒之门外,便是略带而过。
特伦特(W.Trent)等1917年出版的《剑桥美国文学史》(共4卷,1921年出齐)是第一部多人合作编写的美国文学史,书中“序言”称文学独立的主张为“国民骄傲的诱惑”。它强调英美两地的文学虽远隔重洋,但却“同出一源”,“使用同样的语言,信奉同样的宗教”。
但是,与此同时,相当一部分批评家和作家心中的文学自主意识有了很大的发展。批评家范·布鲁克斯(V.W.Brooks)在1918年呼吁人们去“发现”,如果发现不了,就应该去“创造”一个“有意义的美国文学传统”。整个20、30年代,不少美国批评家和学者自觉地重新评价自己的文学历史。1928年福斯特(N.Foerster)在《重新解释美国文学》中提出滋生早期美国文学的文化既不源起于殖民地本土,也不属于欧洲,而是一个相当发达的文化经“移植”到北美新土壤后产生的一个新文化。该书强调了西部拓疆运动在美国文学发展中的重要作用,在理论上为创建独立的美国文学史铺平了道路。
在这重新构建的文学传统中,原来未被足够重视的作家如梅尔维尔、爱默生、惠特曼、坡、霍桑、梭罗等被升格成了重要作家。第二次世界大战结束后由斯皮勒(R.Spiller)主编的2卷本《美利坚合众国文学史》不但“权威性地”叙述了美国文学的发展脉络、确定了经典作家的名单和书目,而且真正“帮助建立起了一门新的学术研究领域”。
此后曾有多种美国文学史问世,其中包括埃利奥特(EmoryElliott)主编的《哥伦比亚美国文学史》(1988,中文版1994)、彼特·康(PeterConn)的《插图美国文学史》、柏柯维奇(SacvanBercovitch)主编的八卷本新版《剑桥美国文学史》等等。20世纪美国文学史的发展过程说明写历史总是后人为自己的需要而去重新构筑过去。
20世纪随着美国文学史编写的兴盛,有关文学史理论的研究也不断深入。
文学史是要在文学与历史这两个不同的领域中周旋。文学的大部分作品依靠文字虚构生活、开展想象,较少受时间和空间的制约;历史则需要凭据一定的史料,在具体的时空中穿针引线。60年代之前,相当一部分美国文学史家的历史观是实证主义的。他们相信历史事实的客观存在,相信史料可以通过考证区别真伪,人们因此可以把握过去的事实,对它们的起因及意义可以作出准确的解释和判断。他们认为撰写文学史就是把握作品的历史背景,分析作品的意义,解释作家的意图和价值观。
与这种历史批评倾向相对的是形式主义批评。40、50年代兴起的“新批评主义”认为,文学批评应该从文学的本身特征着手。他们相信文学作品的意义可以通过对具体作品的结构、意象、风格和主题等等的精细分析来体现。
由此,写文学史究竟应该在文学与历史,内部与外在之间更强调哪方,向来都有争议。美国文学史论的发展在相当一个时期内正是围绕着这个问题而展开。
1917年的第一部《剑桥美国文学史》强调文学作品对生活的写照。40、50年代美国“新批评”鼎盛时期,韦勒克和沃伦在《文学理论》一书中曾辟专章论述文学史理论与方法。他们从形式主义批评立场出发,突出文学史与历史的本质区别,认为文学是一种艺术,文学史必须是关于这种艺术的历史。1952年,韦勒克又指出,“对于文学史,我们要不把它看作是历史的一个分支,把文学作品当作是历史文献和历史见证;要不把它看作是艺术史,将文学作品当作艺术丰碑开展研究。”他同时认为两者并不一定互相排斥。
斯皮勒在1963年发表的现代语言协会的报告中反对这种折衷立场。他认为,文学史是个独立的学术领域,文学史必须明显具有文学性,“文学史研究的是文学,因此它只能用文学的而不是其它的语言来写作。”
然而,60年代中、后期起,欧美文学批评理论发生了深刻的变化。结构主义、读者反应批评、新精神分析、解构主义、女性主义、新历史主义、后殖民主义等理论从新的角度审视文学,在文学批评的观念和方法上引起重大变革,也给文学史论的发展带来理论上的不断突破。相当一部分批评家和史论家开始质疑历史和史实的客观性,怀疑精神与物质、文学与生活间是否存在一成不变的关系等等。怀疑论、相对主义明显占了上风。后现代和文化批评理论的发展对文学史的编写和研究影响极大。人们对文学典律的权威性、文学传统的构建、弱势文学的地位、跨学科研究等问题不断有新的认识。
在具有文学史构建意识的美国,文学史的编写自然越来越偏向历史。根据这种新的历史观,文学史应该提供和说明与文学作品相关的历史资料,并对这些资料本身以及它们对文学创作的影响作出解释。这些说明和解释应该是深层次的、可信的,甚至是有趣的,但它们仍然只是一种说明和解释而已。
美国的文学史家现在大多不愿在作品的文学艺术性上多花笔墨,而把研究重心转向文化历史的研究。现代语言协会(MLA)1981年发表的权威性的《现代语言与文学研究入门》报告中更把“文学史”这个传统提法改成了“历史的研究”(Historical Scholarship)。该报告认为改动这个学名是为了表明当代史学家们从事的领域要比斯皮勒为“文学史”所标明的领域宽广得多,与其它历史研究对象的界限应该加以模糊。新的历史研究应该把以往被贬为背景材料的社会与文化资料都作为自己的直接研究对象,因为在福柯之后,“一切都是文本,都是平等的”。文学史显然已被重新定义。“文学史”似乎只是指由在语言文学系的学者所写的历史。人们更为关心的是文化而不是“艺术”,对于许多美国文学史家来说,“文学艺术”只有作为文化的例证存在才有意义。在后现代主义理论的影响下,多人合作的文学史中原先强调观点一致、线性发展的传统文学史写作模式受到了严重的挑战。
现代中国文学界一向重视美国文学。我国对美国文学翻译引进的历史已长达一个多世纪,1934年大型文学杂志《现代》还曾推出“现代美国文学专号”。自1978年中国社会科学院外国文学研究所董衡巽等专家合著《美国文学简史》初版以来,我国外国文学研究工作者已发表出版了十多部美国文学全史、断代史或文学体裁专门史等著作,可说蔚为壮观。
二十多年的实践,渐渐使我们的编著者产生了一种自主意识。中国人编写美国文学史应有自己的特色。我们需要关心美国学者在文学史论方面的论争,注意文学史的发展与演变,重视吸收美国同行所取得的适合我们的经验和成果,以丰富我们编写的文学史。但我们没必要完全遵循美国文学史界的成果和新理论来叙述美国文学的历史。
中国学者用中文编写美国文学史,应注重我们自己不同的读者对象,自己的国情和自己的文学史论背景,应力求从中国人的角度对美国文学作出较为深刻的评述,尽管这种主体意识大多数只是表现在文学史中的枝微末角之处。另外,中美两国文学与文化的互动、交流与影响应该是中国学者编写美国文学史的一个重要关注点。美国学者撰写的文学史一般不可能描述美国文学在中国的接受,关于中国文化和哲学对部分美国作家的影响也往往语焉不详。对此我们理应给予足够的重视。诸如爱默生与儒家学说的关系,马克·吐温等小说对中国劳工移民的描写和态度,惠特曼对中国文学的影响,道家思想在奥尼尔戏剧创作中的反映以及他的戏剧对中国话剧的影响,诺贝尔文学奖得主女作家赛珍珠与中国文化的关系和对重塑中国人在西方的形象的贡献,中美文化的撞击和融汇构成的访美华人和华裔文学的诞生、发展、演变等等都应给与一定的重视和关注。这样做可以把我们编写的美国文学史编活,在美国文学与中国读者之间架起自然联系的桥梁,也能使我们跟美国和其他国家的同行开展真正的对话与沟通,对于世界美国文学史的编写作出我们应有的贡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