这时,我们看到孙子手里拿着一本2002年1月—2月寒假合刊的《北京少年报》,原来上面有一篇《烦人的压岁钱》的文章,并且新开辟一个栏目“成人不宜”:一位署名“轰天大使”的,一早“就把教室的门用自己带来的锁给锁上,然后再偷偷跑回家去睡它一小觉,等睡足了再到学校,哈哈!大家都在玩哪——进不了门呀!”另一位冒名“神笔马良”的,偷来了全班的作业本,“把所有同学的名字都改成外号”,让老师发作业本时都叫外号。有一位自称“制梦者”,竟想“偷偷在他们(同学)的水壶里放一点摇头丸”。还有一位竟叫“特务”,“决定每天都把她(一名娇气的女生)的鞋给扔了,让她光着脚回家”……
这个栏目为“大豆先生主持”,且用大字标题:《成人不宜》,还声明:“本栏目谢绝成人阅读!”我想,大豆先生作为“主持”或编辑,大约已是成年人吧,你怎么自己在打自己的嘴巴呀,既然“成人不宜”,干吗你还炮制这样的文字?——难道你非成人吗?
作为家长和读者,我们认为:这是在教孩子们违反纪律、违反校规、违反作为学生的行为规则,甚至涉嫌挑唆犯罪!在当今某些学校、某些班级纪律难以维持,社会上违纪犯法日渐低龄化的情势下,我们的少年报刊公然立此专栏,刊发这类文字,是我们家长们感到痛心和难以认可的。
大豆先生也许会说:我主持这个栏目,每篇文章后面都有“点评”,是明显地批评上述种种做法的,我是在帮助孩子认识失误、抛弃“不宜”行为。我们似乎应当感谢大豆先生的好意。可惜,大豆先生大段大段地挑唆于前,只是几句空洞的“点评”于后,教孩子们如何如何具体学坏的办法,其流毒的后果可能是先生事前所未能意料得到的。俗话说:学坏容易学好难。对于缺乏分析和辨别能力的少年儿童,这般具体地教他们去干那些不好的事情,他们是容易入心的,而后面抽象的说教,则往往是会被他们忽略的。我们作为成年人,特别是创作出《神笔马良》等许多有益于孩子教育的优秀文学作品的洪汛涛先生等作家们及其亲属,对于如此的歪曲借用,恐怕也是会提出异议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