正如领衔了诺贝尔奖的未必是大师,大师也未必都能荣膺此奖。前者的作品未必因为获奖而成为经典,后者的作品则未必因为不获奖而不成其为经典。前者的例子有首届获奖者法国诗人普吕多姆、次届获奖者德国史学家蒙森、1928年获奖者挪威女作家温塞特等,后者如卡夫卡、托尔斯泰、乔伊斯等。评奖与大师本来并不构成有机联系。但诺贝尔的遗嘱却使人们越来越误以为诺贝尔奖是通向大师的桥梁。
作为一项欧洲人主办的奖项,获得诺贝尔奖的欧洲作家人数明显要多于其他大洲(在迄今101位获奖者中,有78人来自欧洲,占77%),当然诺贝尔奖也并不因为其过分的欧洲性而失去其世界性。在欧洲以外的地方,尤其在中国这样跟欧洲在好多方面都截然不同的国度里,每年秋天翘首以盼诺贝尔奖结果并在出版获利方面有所算计的人士如过江之鲫。鸦片战争以来,西方文学在中国有大量的翻译者和研究者,还有更大量的阅读者和学习者,而西方人对中国、对中国文学的了解却是相当皮毛的。诺贝尔奖直到2000年才有汉语文学(严格意义上来说还不是中国文学)的一席之地,这本身就说明了中国的西学和西方的汉学之间的严重不平衡。这种不平衡比起鲁迅那个年代更为严重。瑞典汉学家赫定本想为鲁迅提名,鲁迅辞谢了,并说:“我觉得中国实在还没有可以得诺贝尔奖金的人”,并说,如果自己获奖,“反足以增长了中国人的虚荣心”。这话是否意味着鲁迅对20世纪以他自己为主帅的汉语文学的不自信?鲁迅的出发点不是他个人,而是中国人;作为个人,他是先行者,是创造者,他的文学成就是有问鼎诺贝尔奖的水平的;但作为中国人中的一员,他被平均化了,而(起码他认为)当时中国文学的整体水平在世界文学中是矮一截的。鲁迅的伟大在于,他没有想着以个人的身份去争夺诺贝尔奖,而是从国家民族的角度选择了“辞谢”;这种大我对小我的要求、压力和消解,使鲁迅晚年由一个文学创造者转变为一个文化批判者。他对现世的关注更加强烈了,但他对文本的注意却大大减弱了。如果鲁迅沿着文学创造者的道路一直往前走,以他强大无比的综合创新能力,创作出更多诺奖水准的作品是可以期待的。遗憾的是,他偏离了文学创造之路,而且是自愿的——当然,他自己对此还是有所警觉的。他深知弱势群体的心智是多么不正常。中国对西方强势文明的拼命学习有时是盲目的,这导致了他们对西方文明的神话化;在他们的心目中,诺奖不仅是经典化的一个环节,也是神话化的一个仪式。中国作家获奖,也会成为那个神话的一部分;这将足以使中国人的虚荣心膨胀起来。而鲁迅所警惕的正是中国人这种类似于自卑心的虚荣心。
鲁迅后期专注于战斗性强、火药味浓的杂文。这些精彩的散文能否作为文学成就去角逐诺奖,是值得怀疑的。诺贝尔在遗嘱中说:“一份给予在文学方面创作出具有理想主义倾向的最杰出作品的人。”诺奖的最根本原则就是理想主义,这种理想主义与其说是批判性的,还不如说是营构性的。在这个梦想到处不能成真的世界上,理想的实现在某种意义上只能是替代性的、幻觉性的自我安慰和自我蒙骗,文学这个中介恰恰是人类屡试不爽的一个理想的替代品;因为文学的本质就是自由的虚构和虚构的自由,就是“无”中生“有”,就是对虚无的把握和处理;比起诗歌、小说、戏剧来,散文在这方面逊色良多;因而,诺奖从理想主义出发,注重基于想象和幻象的诗歌、小说和戏剧,至今还没有一个作家是以散文的成就荣获该奖的。散文也许辞藻丰富、文笔华美、意境悠远、逻辑严明、张弛得法、现实感强,但写散文的人只能称为作家,而不能称为文学家,更不能对诺奖抱有非分之想。诺奖偏爱诗歌,在101位获奖者中,有37位专治或兼治诗歌,占36.6%。在20世纪这样一个严重物质化、诗歌空前萎缩的时代,这显得格外金贵。这似乎是诺奖在文体上的一种偏见,但它是其来有自的,而且攸关文学的本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