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美国文学史和我们

2002-03-20 来源:中华读书报 □朱刚 我有话说
南京大学英语系承担的国家九五社科重点项目“新编美国文学史”日前已经基本完成,预计今年可以出版,我负责其中第2卷(1865年-1914年)的撰写。“新编美国文学史”编委会对美国文学史撰写中的若干问题进行过几次集体讨论,但本文所谈的则是我本人对撰写美国文学史的一点思考,借此机会求教于专家。

国内美国文学史的撰写开始于文革结束前后,短短20余年间出版了10余部有份量的美国文学史(包括诗歌小说戏剧等专门文类史),极大地促进了我国美国文学的研究。但是,我感到我们在撰写美国文学史时很少顾及文学史理论,这不能不说是一个缺憾。究其原因,可能是文学史论中涉及的理论问题不容易讲得清,文学史理论和具体的作家作品间的联系看上去不那么直接,加上“重写文学史”一直是一个敏感的议题。忽视文学史论的一个后果就是某些现行的文学史里反映不出撰写者的理论立场,写出的文学史叙事缺乏明确的理论支撑,不同版本的文学史常常大同小异,成了松散的文学、历史事实的拼凑(history of literature),而不是带有独特编写意图的“文学史”(literary history)。实际上,不论是斯皮勒撰写的《美利坚合众国文学史》,还是埃利奥特主编的《哥伦比亚美国文学史》或者柏柯维奇最新推出的《剑桥美国文学史》,都显现出作者对历史、文学和文学史的独特把握。他们的编写体例和方法不一定适合中国读者的阅读习惯,但是他们对文学史的关注和理解无疑对我们编写文学史具有借鉴作用。

文学史家对文学史的理解对一部文学史的形成起着至关重要的作用。当代西方批评理论为西方文学史论带来不少理论上的突破,表现之一就是文学史实的“客观”性受到了质疑。这种观点认为,文学事实本身固然重要,但对这些事实的筛选、排列、阐释(即史学中的主观因素)才使这些事实以某种方式得到表现,成为一种实际存在。因此后现代史学观的一个重要观点就是:文学史中不存在独立于主观因素之外的所谓“纯”客观;对历史事实进行系统化、结构化,并对这个系统、结构进行价值再阐释,才构成文学史的根本存在。

这种观点当然有其偏颇之处,但它却促使我们去思考这样一个问题:我们在重写外国文学史的时候,除了一大堆的文学史实和主观评述之外,使用了什么样的文化价值体系?也就是说,当我们对美国文学史进行重新编写时,我们不得不思考这样一些问题:生活在中国的我们为什么要去编写一部美国文学史?我们编写的美国文学史和美国学者编写的美国文学史有什么不同?美国文学对生活在20世纪末21世纪初的中国读者会有什么特殊的意义?通过编写美国文学史我们要传达给中国读者什么信息?我个人认为,这些问题本应是外国文学研究者首先关注的问题,但是一段时期以来,我们的外国文学研究和我们的现实生活相距比较遥远,许多论文、著作、研究课题仍然停留在归纳介绍或者导读的阶段,喜好追新或无休止的赞扬和吹捧。有些文章津津乐道于女性、黑人、华裔、后现代,仅仅因为这些是美国人热衷的话题,除此之外,实在让人找不出其他的理由。最近,我们想要了解一下两位被国内奉为“经典”的美国作家在中国的接受情况,几十篇洋洋洒洒的相关论文读下来之后,竟很难在其中发现这两位美国作家对生活在另一个文化氛围里的读者产生过什么特殊含意。当代翻译研究认为,任何“重写”(翻译就是重写的一种形式,论文和著作也是这种意义上的重写)都是利益、兴趣、关注的重新分配,当一种文化反映另一种文化时这种重新分配表现得尤为突出。一种“重写”如果反映不出作者独特的“兴趣”所在,自然很难引起读者的兴趣,这样的重写也不会有太大的实际意义。

因此,反映中国学者或者读者对美国文学的兴趣,建立美国文学和“我们”的一种联系,是第2卷《新编美国文学史》的一个主要任务。这里仅举两个例子:揭露黑幕运动和排华浪潮中的华人再现问题。美国内战结束之后,疆界不断扩张,人口急速增长,城市化进程加快,基础设施得到巨大改善,使得美国资本主义在19世纪下半叶获得空前的发展,世纪末时在科技、教育、财富和综合国力方面已经跻身世界前列。但与此同时,在这个被马克·吐温称为“镀金时代”的社会,人们变得越来越自私和功利,不问未来,只求眼前,陶醉于一夜暴富的美国梦里,由于金钱欲望的无限膨胀,整个社会道德败坏世风日下。当时的美国政府信奉社会达尔文主义为主导的经济理论,完全依赖市场这个“看不见的手”进行调节,导致经济畸形发展,垄断现象越来越严重,并且由此引发一系列的社会问题:贫富严重分化,劳资关系紧张,权钱交易导致政治腐败,连学校、教会和司法机关都不能幸免,《屠场》所暴露的食品质量和劳动保护问题触目惊心,却普遍存在。在这个背景下,出现了声势浩大的揭露黑幕运动,二十世纪初的十年间两千多篇颇有份量的揭露批评文章见诸于报端,对匡正时弊,促使美国政府采取宏观调控措施,起到过不可替代的作用。文学界的揭露黑幕运动虽然声势没有如此浩大,火力没有如此集中,效果没有如此轰动,却更加持久,影响也更加深远,尤其是世纪之交的乌托邦文学和社会福音运动,其一部小说的销量达到过数百万乃至上千万册,对美国人的心态形成巨大的影响。

这个时期另一个值得我们关注的就是排华浪潮和美国主流文学对华人和中华文化的再现。19世纪中叶美国为了开发新近兼并的大片领土,拓展海内外贸易,需要大批廉价优质的劳工。40年代英法相继废止奴隶买卖,奴隶制在美国也受到越来越激烈的批评,而此时的中国刚刚遭受鸦片战争的惨败,自然成了列强的捕食目标。50年代华人被陆续“招募”到美国,60年代达到高峰,唐人街文化逐渐形成,中美两种文化间开始了实质性交流。虽然华人移民开始时受到白人社会的欢迎,美国政府和清政府签订的“蒲安臣条约”承诺给予华人以最惠国公民待遇,但当经济危机来临,白人社会感到华人威胁到自己的利益时,美国社会的大熔炉便把华人移民排除在外,反华提案和排华浪潮一个接着一个,1882年的“排华法案”达到高潮,美国政府也以国内法大于国际法为由,任凭事态的发展。面对中国国内的抗议浪潮,在华的美国传教士感到很难堪,无法解释为什么华人“可以进入白人的天堂却不能呆在白人的国家”。在长达近半个世纪的反华排华氛围下,反映主流意识形态的美国强势文化对处于弱势的中华文化进行了十分明显的误呈误现,小说、戏剧、诗歌里出现了一批刻意丑化华人、歪曲中华文化的作品,地方色彩这样的文学表现方式也被用来描述华人的所谓“特殊性”,作家中既有名不见经传的三流文人,也包括吐温、哈特、诺里斯、伦敦这样的经典作家。这些作家有的怀有浓重的种族主义偏见,有的只是为了迎合白人读者的口味,有的对华人的遭遇十分同情,但他们的作品都对反华排华起到了推波助澜的作用,他们所塑造的程式化的文化“他者”形象奠定了美国主流社会(乃至美国学术界)对华人和中华文化的思维定势。

美国学者编写的文学史里,对揭露黑幕运动着墨不多,对华人再现几乎只字不提,而站在我们的立场、通过我们的视角进行审视,就可能得出和美国学者不尽相同的见解,采取和他们不尽相同的做法。我觉得,这么做是文学史撰写者义不容辞的责任。我并不主张庸俗地去理解文学研究的“实际意义”,有一些文学研究也并不需要千篇一律地和社会现实挂钩。但是如果我们在外国文学研究里很难发现自己,研究成果或者研究课题激发不起读者的阅读兴趣,那么煞费苦心地去进行一遍遍的“重写”也就似乎没有多大的必要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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