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鲁迅酒”商标被驳回的理所当然,其理由是:“鲁迅太特殊了,从某种意义上讲,他是属于全民族、全人类的。”随即,一群又一群的鲁迅崇拜者自发组成了啦啦队,为此论擂鼓摇旗。这样,即便鲁迅的儿孙们大声疾呼“我们使用先人的遗产有什么不对?把我们的祖父、父亲还给我们”,也压不住汹汹而至的崇拜者们“护法”的决心。
我也是先生的崇拜者,对先生一直是仰之弥高,自热爱上经先生之手发扬光大的杂文且品尝到写杂文的苦处后,更为先生的精神深深倾倒。所以,在刚知道周令飞申请“鲁迅酒”商标被驳回这件事时,的确也打心眼里为有关部门的做法翘大拇指。当然,同时也就为周令飞这帮拿先生的英名当酒卖的“不肖子孙”伸出了小拇指。再领教了该法学教授的高论,对先生的“不肖子孙”的“不肖”行为有了进一步认识后,那种恨不得像泼妇那样对他们骂一回大街的心理,比“护法”的信徒们有过之而无不及。
然而,一则小小的“花边新闻”却使我忽然对这件事的态度,来了个一百八十度的大转弯。这则“花边新闻”说,在法国,每逢著名作家雨果的诞辰和忌日,几乎全法国的年轻女郎都以能穿上印有雨果头像的三角裤为美,一些女权主义者甚至还要身着此装搞大型集会和游行。对此,法国人不但不以为羞或耻,反而乐呵呵地认为这才是纪念这位著名作家的最佳方式,即所谓贴心亦贴身的爱。与法国女郎以穿印有雨果头像的三角裤为美异曲同工的,还有美国女郎的以穿印有美国国旗的三角裤为荣。
同是热爱,我们中国人与法国人、美国人的做法绝对不同。对热爱的对象,我们更多的是跪倒在地,然后举起作投降状的双手,把他们高高举过头上。这类例子不必费吹灰之力,就能拉来几马车。如若不信,尽可到名山大川高堂小庙里转一圈,包管有你烧不完的香,磕不尽的头。把热爱的对象立为毫毛不能侵犯的神,让其饥餐冷猪肉,渴饮雄黄酒,而非与我辈同起同坐,饥餐葱油饼,渴饮大碗茶,是中国人千年一惯的作派。正是基于这种心理,拿先生的英名作酒一事,才会引起如此喧然大波。
同时,先生的英名不可作酒的另一个原因,是道德的影响力。在有关部门和先生的崇拜者们看来,如果把先生的英名作酒,任凭大家买来卖去,就是对先生英名的亵渎,就是对先生所代表的精神的不恭,从而使本已日下的世风更加惨不忍睹。况且,子孙“不肖”到一心只想靠阿爷的死魂灵发财,用最国粹的话说,还成何体统!有人还认真地担心,假如先生的英名作了酒,那么,一旦生产该酒的厂家破产,岂不是连带着先生的英名也被永久地盖了棺?嘿!这位高人怎么就不想想,如果生产孔府家或孔府宴的酒厂破了产,是否连带孔老夫子也羞得只有躲进坟墓大睡其觉的份儿了?
(郑州市顺河路11号教育时报编辑部 曹保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