记者近日采访了《清华大学教师科研道德守则》课题的主要负责人、清华大学人文社会科学学院曹南燕教授。清华大学校方一直很重视学术道德建设,认为制定科研道德规范的工作很复杂,需要作学理方面的研究。曹教授说,我们是受校方委托,从去年11月开始着手进行研究和起草《守则》的。在去年年底,中国科学院公布了一个《中国科学院院士的科学道德自律准则》,科技部在1999年曾出台过《科技工作者行为准则》,北京大学2001年也有《关于教师学术道德问题的规定》出台,这些准则都比较原则性,而这次清华大学制订的《守则》,会具体详细得多,非常具有可操作性。
记者:《清华大学教师科研道德守则》都包括什么内容? 曹南燕:
这十个方面的规定,实际涵盖了当前科研工作者科研道德的方方面面。而在这些方方面面中,我们常常对其中的是与非认识是模糊的。具体说,比如“科研成果的客观性”这一条,曹南燕说,科研的客观性,是相对的客观性。爱因斯坦曾经说过一段话,大意是:科学作为一个尚在制定中的东西,作为一种被追求的目标,它和人类其他事业一样是受心理状态制约的,做的时候肯定是有主观性在里面的;但是作为一种现有的和完成的东西,无疑是人们所知道的最客观的,同人无关的东西。人们在进行科研的时候,虽然做不到完全客观,但是应该尽可能地客观,这里就包括对事实和数据不能伪造、不能篡改。比如在做实验的时候,会有大量的数据,人们肯定要进行筛选的,各个学科都有大家约定俗成的规则,比如样本如何选、哪些数据必须记,哪些数据可以忽略等等。这时候,如果有不合你的心意、不符合你的理论的数据出现,你是不是视而不见甚至故意隐瞒,或者编造出你想要的东西?你如果这样做,就是违规的,是伪造数据。诚实的科学家在这个时候,会把不符合自己观点的数据如实记录在案的。
记者:是不是有的科学家这样做也是因为急于要出成果? 曹南燕:
记者:“同行评议”都包括什么?在专业杂志上发论文?召开学术会议研讨? 曹南燕:
记者:“科研中的信誉分配”,这是不是主要讲发表论文时的排名问题?近年来关于研究生写论文,导师没做任何工作就把自己名字署上去,或是当论文被发现有抄袭问题时,导师署了名,却声称不知道做弊,这样的问题好像不少? 曹南燕:
记者:“科研中的利益冲突”和“与企业合作进行研究的规定”,这两条是有联系的吧? 曹南燕:
记者:“科研中使用人类被试的规定”,这一条谈的是个比较敏感的话题。 曹南燕:
记者:“科研和其他校内外业活动的规定”,这一条主要是指什么? 曹南燕:
记者:“发明、专利和版权的规定”,这一条内容应该是比较明白的,特别是在王铭铭的事情出了以后,大家对抄袭、版权这些观念都重视起来了。 曹南燕:
其实,在中国的科研传统中,也从来没有制订如此细密的《守则》的习惯。国外的一流大学,比如哈佛、耶鲁、斯坦福、剑桥,每个都有厚厚的一本本守则,让中国人看来,那简直是太繁琐了,每一步每一条都写得非常周密,但却非常有可操作性。我们在起草清华大学的《守则》时,也借鉴了这些国外一流大学的东西,同时尽量地与中国的实际情况结合起来。
在采访中,曹南燕特别讲到了科学与社会的关系,这也是他们为什么要在今天制订这样一本《守则》的关键所在。她说:为什么在今天人们感觉到“学术腐败”“科学造假”等等事情会这么多?这就与今天整个社会的发展现状有关,现在与以前的“小科学时代”不一样了。以前搞科研的人相对“纯粹”一些,科学以外的东西对他们影响较少,但现在随着科学的社会化,或者说社会的科学化,科学与社会的联系越来越密切,队伍也越来越庞大越复杂,以前的规范也不一定能约束住他们了;从另一方面,科学本身在社会上影响越来越大,与金钱、利益的联系也很密切,当利益占的份量太重时,就必然影响到你科研结论的公正性和客观性了。
当科学在社会中的影响越来越大时,科学家的社会责任也比以前要大得多。科学家得到的社会荣誉要比以前大得多,他在今天说法的分量要重得多,如果你说得对,当然对社会的贡献也大,但是如果你说得不对,对社会的损害也大。所以这里强调科研道德,也是在强调科学对社会有利的同时,也会给社会带来风险。因为有风险,科学家对社会同时也就有责任,他们要更严格地约束自己的行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