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很敬佩胡适的学术勇气,更敬佩蔡元培的雅量。他们为学术争鸣树立了榜样,真应该引起当今学术界人士的反思。正如王彬彬先生所说,当今的学术界这种专家之间的争鸣实在“稀薄”得很。互不交锋似乎已成惯例,表面上看来,似乎风平浪静,实际上是不敢争鸣、不惯争鸣。其实这于学术的发展是十分有害的。
王文呼唤权威对权威的批评,这当然是很对的,因为只有如此才能真正地贯彻起“百家争鸣”的方针,所以权威对权威的批评应该提倡。但是,从“在真理面前人人平等”的角度看,各种学者之间的批评和反批评,都应该提倡。权威也好,一般学者也好,甚至初出茅庐的青年人也好,只要手中掌握了真理,都可以对任何人进行学术批评。这里不应搞论资排辈,而应提倡平等地交换意见,目的只有一个:促进学术的发展。
但是,话说回来,当今的学术界要做到这一点,还真难。就拿笔者所在的语言学界来说,50年代曾有过像样的学术争鸣,至今令人怀念;但后来这种正常的风气就似乎被什么风吹走了,再也见不到了。其间虽有专家呼吁开展百家争鸣,但如石沉大海,引不起反应,所以至今仍沉寂着。是真的没有不同意见吗?不见得。实际上是中国人的情面在起着很大的作用。由于种种原因,“情面”二字成了学术争鸣的绊脚石。诸如师生情面、朋友情面、上下级情面,等等。
我始终不明白,学术争鸣为什么一定要伤害情面呢?实际上,在真正的学者面前,对他的学术批评不会引起他的反感,蔡元培先生就是一个典范。当今的学术界,这种典范也大有人在。比如吕叔湘先生,张斌先生,都能容忍别人的批评,因而赢得学界的赞誉。但是,不可讳言,学术界也确有某些“老虎屁股摸不得”的学者,看到别人的批评就火冒三丈,甚至威胁自己的学生:“你如果不按我的观点写(论文),我就给你不及格。”在这样的学者面前,要想开展真正的百家争鸣,确实很难。
所以,我至今仍然怀念当年语言学界的两位名人:一位是北大的高名凯教授,一位是华东师大的史存直先生。高先生在许多论著中指名道姓地批评过许多著名专家,直截了当,毫不吞吞吐吐。暂不说他的意见是否都正确,单是这种态度就值得后人学习。当然,听说高先生因此也得罪了一些人。但我觉得,所谓得罪云云,只能说明被批评者心胸狭窄。如果去掉这一点,何得罪之有?你不同意他的意见,完全可以正大光明地进行反驳,像蔡元培先生那样。这不是促进学术发展的正当途径吗?又何必斤斤于个人面子呢?
史存直先生如高先生一样,在学术问题上从来不顾及面子。他在全国语言学会议上,公开对吕叔湘等先生的观点进行批评,显然是不怕得罪人的。其实吕先生等权威也如蔡元培先生一样有雅量,并不计较于此。倒是另有一些人在旁说三道四。我觉得这些人的做法才是不足取的。
笔者好与人争,这在语言学界似乎也出了名。比如几年前,我在《汉语学习》上发表一篇对朱德熙先生《语法讲义》“献疑”的文章。朱先生已作古,我对先生历来十分尊敬。但“吾爱吾师,更爱真理”,有疑问还是应该提出来,以求得学界的指正。不料听人告诉我,有人在一个会议期间指责说我不应写这种文章,《汉语学习》杂志也不应该发表。这实在令我不解。莫非权威的意见真的是“一字不易”吗?为什么不能提出批评?这里实际上又引出一条清规戒律:对权威,尤其是已故的权威,只能尊敬,不能说“不”,否则就有害于权威的形象。我认为这种观点是不对的,权威是靠他正确的论述建立起来的,不是靠压制不同意见树立起来的。尊重权威,不等于盲从他的一切观点。如果是那样,学术就会受到阻碍,难以得到发展。其实,朱先生如在天有灵,也不见得同意“维权者”的意见的,倒是相反,会同意与他共同讨论问题的。
说了这么多,目的无非就是要求正常地开展百家争鸣。为此,就要破除一些陈旧的、有碍于此的观念,让学界走上正常发展之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