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般认为,《圣经》中的智慧文学主要指《旧约》中的《箴言》、《约伯记》、《传道书》以及《次经》中的《便西拉智训》、《所罗门智训》以及散见于《旧约》各处的一些片段。从其内容看,主要涉及三个方面,即向人展示世界和现实的真相,教导人为人处世的准则以及对智慧本身的看法。当然区分这三方面只是为了分析的必要,实际上它们相互渗透,共同诠释着犹太人能突破现实苦难始终前行的道理所在。
《圣经》中的智慧文学在某些方面有“非圣经化”的倾向,即宗教色彩减弱,现实色彩更浓。《约伯记》写义人约伯无端受难,他对上帝的怀疑质问使神义论、上帝的公正受到严重挑战,上帝真是全知全能的吗?如果是,怎会只听信撒旦的一面之辞就严厉惩罚考验约伯;如果不是,长期以来犹太人对上帝的信仰根据何在?如果一个人的善恶与他的生活中遭遇的结果无关,那究竟上帝评判人、奖罚人的尺度又是什么?《约伯记》能收入《圣经》的正典,向我们揭示的深意到底是什么呢?犹太思想家萨迪亚·本·约瑟认为虔诚者遭磨难是一种净化和考验,把他渡向极乐的生活,因此磨难是一种奖赏和特别的看重。而迈蒙尼德认为人的真正幸福在于和上帝交流时产生的快乐,这种快乐使人超越了他或许不得不忍受的所有外在的痛苦。这些解释都带有浓厚的神学意味。从《约伯记》最具闪光点的地方来看,对上帝的置疑是人的个体意识觉醒的重要表现。而具有悖论意味的是,上帝既要求犹太人对他绝对崇拜,但又不希望是一种盲目的崇拜,这从上帝对约伯和他的三个朋友的不同态度可以看出:三个朋友虽然一味维护上帝的言论,上帝仍称“你们议论不如我的仆人约伯说的是”。上帝这些看似矛盾的言行在于,他要求的崇拜不是一种庸俗的崇拜,而是一种以理解为基础的崇拜,因为懂得上帝,所以对他存疑。这种意义上的崇拜能更切近地理解上帝的本质,因此为上帝所欣赏;即使是忤逆,也有一种贴切的欢欣。但上帝又对其中一个朋友以利户“为虔诚而虔诚”的言论不置一辞甚至默认,也许这种虔诚才是更高的境界,它是反思之后的义无返顾、别无他心;是发乎情,止乎信。《约伯记》中体现的这些精神正是犹太民族经历几千年的曲折仍能走在世界前端的原因。散存地的犹太人正是保持着对犹太传统的遵循,又不断吸收散居地的文化精神,并对二者进行反思改造,才能创造更先进的文化。更重要的是,它始终保持着自己的精神追求,即对上帝唯一神的信仰——它提供了一种积极探索和终极关怀的最后的支柱力量,一种犹太人身份确认得的标志——散居各地而文化留存。从这个层面上讲,是犹太人选择了上帝,而不是上帝选择了犹太人;犹太人需要上帝。
如果说《约伯记》中有些非圣经化的色彩,那么《传道书》中则比比皆是,充满了现世空虚无奈、世事渺茫无期的怅惘,上帝的精神拯救力量在此处大打折扣。《约伯记》中认为善恶的行为与其结果无关,而《传道书》则更一步,认为现世的一切就如过眼烟云,瞬间即逝,等待人的最终归宿都是死亡和坟墓。太阳底下没有新鲜事物。人专心察明智慧、狂妄和愚昧,也是虚空。因此人活在世上,最好的处世方法是及时行乐。幻灭感和悲观主义充斥着《传道书》,从哲学的高度而言,其内里则是理性和哲思的洞察,是对社会人生的观照。犹太民族虽然作为上帝的选民,实际上处于优越的境况很少,更多的是流离失所和受外族欺凌,因此对世事越洞明,观察越清晰敏锐,则批判越尖锐,越容易产生悲观失望的情绪。“传道者”把自己的这些观察和体会昭示大众,使人更清楚地认知社会的本质。而世界若能成为神启示的媒介,显出它善良、公正和智慧的本性,人生才有意义。这是神义论者惯常的解释,却也有一定的道理。对智慧的看法,《传道书》认为:“因为多有智慧,就多有愁烦;加增知识的,就加增忧伤。”(《传道书》1:18)它与《圣经》对智慧积极向上的乐观传统似乎有所不同,其实它们也只是一个硬币的两面,都是对人类生存的哲学思考。作者并没有否认智慧在对人类心灵导向中的作用,它也是人类值得拥有的财富,未加审视的天堂只是愚人的天堂。所以也有“智慧胜过武力”、“但得智慧指数,便有益处”等对智慧的赞美。作者只是在考察现实人生的基础上感叹智慧给人带来的烦忧。拥有极高智慧的人,对社会人生有一种更清明透彻的认识,而世界又不是完美无瑕的,种种缺陷和丑陋尤其是人类心灵的不完美,必然引起智慧者的忧虑叹息,何况是犹太人遭遇与上帝订约为“特选子民”(the Selected People)在现实中却命运多舛的悖论?所以对智慧这种看似矛盾的态度,与犹太人的特殊经历和看待事物的眼光有关。
如果说《约伯记》和《传道书》多倾向于对上帝、宗教、社会、人生的哲理化探索和反思,《箴言》则对人们日常生活的原则规范予以强调,多为一些世俗性的奉劝,但其中贯穿的一个主题就是对伦理的重视。当然,首要的是对上帝的敬畏尊崇,因此我们也可以把它看成是一种宗教伦理。宗教伦理为满足人们的“宗教需要”(恩格斯语)而产生,是世俗伦理以神的品格、诫命的形式表现出来的形态;它又形成一整套的诫命、戒令等宗教道德规范体系,包含着具体的世俗道德内容,甚至将之形之于律法。《圣经》中著名的“摩西十诫”就是一个典型。犹太人的伦理以其一神教的信仰而具有浓厚的宗教色彩,与这种伦理相结合的智慧也因为在经验和超验层面上的严格要求而具有超常的稳定结构,对犹太人的社会安定、生活幸福有特别重要的意义。犹太人对伦理中的首要概念“善”与“恶”有自己独特的看法,这也与其宗教性紧密相关。“善”首先在于对敬畏上帝、遵从其律法;与之相对应的,对上帝的违抗则是一种恶。过善的生活而远离恶,还必须在人际关系、家庭、言行、思想等各方面贯穿神的意旨和教诲。《箴言》各处都有对勤劳、正直、守信、诚实、公义、仁爱、不淫邪等的强调,这种生活的规则、伦理道德与犹太人的宗教信仰、法度律例等相互结合渗透,显示出犹太教宗教伦理的特征。而且,《箴言》贯穿着道德与智慧相连、邪恶与愚蠢合流的主线,因而其智慧观富有伦理的内涵。“智慧必使你行善人道,守义人的路”(《箴言》2:20)犹太教的伦理智慧最首要和突显的还是对上帝的爱,离弃上帝,就等于离弃智慧;爱上帝,才能得智慧的守护。
犹太民族是一个重视宗教信仰、道德律法、智慧思索的民族。对智慧的论述既有宗教的神学色彩,提供心灵的指引,更多的是世俗生活的指导告诫,犹太人的宗教和伦理智慧烛照着律法、家庭、制度、宗教、国家、社会、社交等,在犹太人几千年来的生活中发挥了重要作用。犹太人能被誉为聪明、有智慧,这个民族能成为一个智慧的民族,与他们在《圣经》对智慧的独特看法是密不可分的。这也是犹太人为人类文明作出了巨大贡献,并且在今天的国际舞台上举足轻重的奥秘之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