例如新纳粹分子在欧洲又有所抬头,他们是否能以希特勒的最终垮台为“鉴”呢?又例如有人替军国主义者的亡灵招魂,不承认屠杀邻国几十万无辜人民是犯罪,进而不惜在教科书中改窜史实。具有这样心态的国家统治者,他们是否肯“以史为鉴”呢?再往小范围里说,当年周作人出任日伪华北教育总署督办,他的胞侄和姨甥周丰三竟以自杀抗谏(丰三是周建人先生之子,其母是周作人之妻的胞妹,即亲姊妹做了亲妯娌,事见周海婴著《鲁迅与我七十年》),周作人是否引为鉴戒,幡然悔悟了呢?在《鲁迅与我七十年》中,周海婴忆述了自许广平先生的猝然病逝,直至十年浩劫结束,进入拨乱反正、改革开放阶段,其遭遇仍屡经坎坷(如版税问题、儿子婚姻问题)。时至今日,又有谁曾向海婴承认错误,公开表示过歉意呢?与此相反,倒是在1957年反右派之后,1976年“文革”正式宣布结束之后,许多被迫害者、被侮辱与被损害者,长期心有余悸,至今犹不敢实话实说。这是因为多数老百姓总感到自卑,明知人微言轻,生怕有朝一日再度挨整,才如此汲取教训,“以史为鉴”的。由此可见,有些人是从来不肯、也不屑于“以史为鉴”的;而懂得“以史为鉴”的,却往往是那些从来不能掌握自己命运的人。于是“以史为鉴”也出现了“两种不同”的标准和“两种不同”的理解。这正应了杜牧在《阿房宫赋》结尾处说过的话:“后人哀之而不鉴之,亦使后人而复哀后人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