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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以史为鉴”

2002-06-05 来源:中华读书报 吴小如 我有话说
自司马光的《资治通鉴》问世,即从正面阐明历史可供现实借鉴这一古今颠扑不破的至理。而且从这部史籍的命名也清楚地表明,纂修史籍是给统治者治理国家提供参考之用的。近年以来,“以史为鉴”一语常用之于外交辞令,警告昔时某些殖民主义、军国主义国家的统治者们能从过去历史中汲取惨痛教训,不要重蹈覆辙。这原是一句好话。不过我最近读了几本杂书,反而对这句话是否真能起到作用有点持怀疑态度了。

例如新纳粹分子在欧洲又有所抬头,他们是否能以希特勒的最终垮台为“鉴”呢?又例如有人替军国主义者的亡灵招魂,不承认屠杀邻国几十万无辜人民是犯罪,进而不惜在教科书中改窜史实。具有这样心态的国家统治者,他们是否肯“以史为鉴”呢?再往小范围里说,当年周作人出任日伪华北教育总署督办,他的胞侄和姨甥周丰三竟以自杀抗谏(丰三是周建人先生之子,其母是周作人之妻的胞妹,即亲姊妹做了亲妯娌,事见周海婴著《鲁迅与我七十年》),周作人是否引为鉴戒,幡然悔悟了呢?在《鲁迅与我七十年》中,周海婴忆述了自许广平先生的猝然病逝,直至十年浩劫结束,进入拨乱反正、改革开放阶段,其遭遇仍屡经坎坷(如版税问题、儿子婚姻问题)。时至今日,又有谁曾向海婴承认错误,公开表示过歉意呢?与此相反,倒是在1957年反右派之后,1976年“文革”正式宣布结束之后,许多被迫害者、被侮辱与被损害者,长期心有余悸,至今犹不敢实话实说。这是因为多数老百姓总感到自卑,明知人微言轻,生怕有朝一日再度挨整,才如此汲取教训,“以史为鉴”的。由此可见,有些人是从来不肯、也不屑于“以史为鉴”的;而懂得“以史为鉴”的,却往往是那些从来不能掌握自己命运的人。于是“以史为鉴”也出现了“两种不同”的标准和“两种不同”的理解。这正应了杜牧在《阿房宫赋》结尾处说过的话:“后人哀之而不鉴之,亦使后人而复哀后人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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