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神童”们正值豆蔻年华,生命旺盛,但如果倚小卖小,自诩生理早熟,看透大人秘密,人生不过尔尔,甚至幻想自己站在了人生的顶峰,可以调侃一切,颠覆一切,那才是真正的悲哀。
●我实在不忍心批评“神童”印刷品,丝毫也不存在责备这些印刷品小作者的意思。孩子毕竟是孩子,孩子永远是无辜的。我所要批评的是那些心怀叵测打着孩子旗号为了一己私利的大人先生们。
●透过当下“神童”出书热所提供的文本,我们看到的却是成人文化的恶俗部分侵犯、践踏儿童世界,消解儿童的童年生活权利!
翻过二十一世纪的门槛,“神童”出书更成热门话题,而且一个比一个神,一个比一个小。先是上海17岁的男孩韩寒出版《三重门》,接着是北京16岁的女孩金今出版《再造地狱之门》,紧跟着湖北12岁的女孩蒋方舟闪亮登场,推出《正在发育》,更有甚者,江苏6岁男孩窦蔻出版了十余万字的长篇《窦蔻流浪记》!天知道还有没有更神更小的神童即将付梓皇皇巨制。
这正是一个瞬息万变的时代,一不留神你就会被远远甩在后面。现如今已是神童满天下,出书变得如同买葱那样容易了。
神童,即智慧早熟的少年儿童。神童吟诗作文,古已有之。架上恰好有一本1987年湖南少儿出版社出版的《中国神童诗歌选》,此书从汉代12岁的桓麟、唐代7岁的骆宾王起,一直选到清代康熙皇帝的幼年诗作,洋洋洒洒,蔚为大观。湘籍教授羊春秋在序文中盛赞“这些小诗人都是锦口绣心,慧性灵根,出口成章,下笔成文,其构思之巧妙,才思之敏捷,有令老成咋舌、鸿儒宿手者”。世上后人超前人。进入现代社会,早慧少儿的作为更令人激赏,如50年代就有刘绍棠、王蒙的神童小说,“文革”中知青流传的地下文学也有精彩的少年诗文。80年代初湖北小学生刘倩倩的诗《你别问,这是为什么》获得国际儿童诗比赛大奖,轰动一时;以后又有《十岁女孩任寰诗文选》的出版,传为佳话。八九十年代各地校园文学社团涌现了一批有才华的小作家、小诗人,如金华的吴导、四川的邱笛、北京的肖铁等,名字多多,不可胜举。1996年,深圳女孩郁秀出版的33万字长篇小说《花季·雨季》,不但畅销多年,而且好评如潮,荣获多项全国大奖,使出版此书的深圳海天出版社尝到了真正的“双效”甜头。《花季·雨季》(以下简称《花》)可以说是现代“神童”出书的高潮,但同时也是转捩。
纵观《花》以前的“神童”出版品,大略有以下特点:一是坚守纯文学立场,有的作品虽然稚嫩,但无一不是因爱文学而写作,因为文学而感动,没有其他功利目的;二是厚积薄发,虽说是少儿写作,但也是经老师、家长多年训练,水到渠成;三是少儿主动参与,有话想说,有文学激情需要表达宣泄;四是童心未泯,以少儿的眼光看世界、看校园、看同龄人,写世界、写校园、写同龄人,整体上洋溢着晨露般晶莹的童心之美,流动着蓬勃向上的生命朝气。这是最可贵最重要的特色,也是感动读者的根本原因。
90年代后期由于海天版《花》的热销与双效益,触发了不少出版社与书商的敏感神经,各地呼啦啦出现了一个“花季雨季跟风热”,什么《花季心事》、《花季烦恼》、《写给花季的少男少女》、《我是女孩我好烦》、《我是男孩我也烦》……,铺天盖地,充斥书市。这一事象的背后显示出出版社与书商在激烈竞争的书业中似乎找到了一个快快发财的契机:让小孩写书,写小孩的书,赚小孩的钱,比什么都快。首推《花》的海天出版社自然不会放过这个商机,该社不但把《花》做成品牌,请郁秀担任以《花》为刊名的杂志主编,而且还把专出小孩写的书作为该社的特色。短短数年就推出了“花季·雨季侠少、幻想、校园”三个系列的神童作品,作者多是在校中小学生,包括“一代天骄成吉思汗的嫡系后裔”年仅15岁的女童。
我之所以把《花季·雨季》视为现代“神童”出书的一个转捩点,是因为自《花》以后特别是近年,“神童”出书实在太“神”了。
“神”在何处?
一曰离文学越来越远。
神童之“神”是因其对文学创作(尤其是诗)慧根早熟,悟性特强,故虽年幼,也能妙笔生花,甚至写出传世之作。如唐代骆宾王的《咏鹅》:“鹅,鹅,鹅,/曲项向天歌。/白毛浮绿水,/红掌拨清波。”一幅有声有色的白鹅戏水图跳跃着小诗人欢快鲜活的童心,人见人喜,人咏人爱。反观眼下某些被热炒的神童“小说”、“散文”,横看竖看,总觉得与文学离得太远,有的简直是大白天说梦话,大实录口水话,还瞎嚷嚷“当作家多容易,只需要一本破本子一个烂笔杆子就哗啦啦地赚钱”。更有甚者,居然还要嘲弄文学,颠覆经典,例如杜牧的名句“停车坐爱枫林晚”居然被颠覆成了“停车做爱枫林晚”。
哲学思考人生,宗教超越人生,艺术优化人生。文学诞生于人,其目的也在于人,在于升华人的生命质量。只要是号称文学,就应当用文学的价值去加以判断。然而遗憾,在那些被吹捧成“显示出深刻与经验”“确实是个天才”的某些“神童”印刷品中,充眼都是调侃人世,油滑人间,嘲讽人格,冷漠,尖酸,做作,阴冷。在那里,文学的精神、文学的价值、文学的审美、文学的智慧、文学的技巧,统统不在话下,“不会写字就出书”,豪言壮语气吞山河,重要的是作秀和获取名利。在那些所谓“神童”印刷品的背后,明眼人一看便知那是唯利是图的书商在暗地操作,其手法不外乎刻意包装,“名人”作序,广告轰炸,传媒狂炒,正反意见越多越好,有的还挖空心思在书后印上一个什么“北京大学XX信箱”,甚至还要别有用心地打上“儿童文学”的标签。多少善良的小读者与他们的家长还以为这是北大名校策划推荐的图书呢。
文学女神已经悄然倒下,挺立的自然是雄起的赵公元帅。书商赚足了钞票,“神童”获取了名利,“神童”的家长也借此沾光。不捞白不捞,捞他一把之后,谁管他什么文学不文学、读者不读者。
二是使人起鸡皮疙瘩。
鲁迅先生早在上个世纪20年代就痛斥过那种“老不象老,小不象小”的“诈作”行为。明明是老头子了,为了博得堂上父母的欢颜,还故作天真,手弄“摇咕咚”,扭妮作态,滑倒在地,哭泣作婴儿啼。《二十四孝图》中的这一幅“老莱子娱亲”,看了只会让人起鸡皮疙瘩。假如老康德在家里偷写情书,老雨果在克隆张生跳墙,老托尔斯泰在后园偷练拳击,虽没啥不可,但感觉上总是不对劲。同样道理,一个十来岁的女童在书中大谈比胸脯,谁的大,谁的抖,谁的挺;交朋友要交一个甩一个,男人要“健壮如伟哥”;甚至还有泡妞密笈:“泡妞与被泡方法上有何不同?做到自己的妞自己泡?”或者一个十来岁的男孩一脸冷漠,还时不时嘲讽自己的父母“哈,赌场出疯子,情场出傻子”……读了这些“正在发育”的神童的“文学作品”,你的感觉如何?除了让人脊背发凉,浑身起鸡皮疙瘩,实在无话可说。老莱子式的“老不像老”使人作呕,同样“小不像小”也使人难受,其根因都在鲁迅先生批判过的那一个“诈”字,或是人们常说的“假正经”、“装沉深”。“神童”们正值豆蔻年华,生命旺盛,但如果倚小卖小,自诩生理早熟,看透大人秘密,人生不过尔尔,甚至幻想自己站在了人生的顶峰,可以调侃一切,颠覆一切,那才是真正的悲哀。
走红的只是几个“神童”,装满的只是一些书商的钱袋,而失落的却是已经稀薄的人文精神。如果我们的小读者看了这些同辈“神童”的大作,真的认为当作家用不着读什么书,“不会写字先写书”;认为记录胡闹瞎想搞笑泡妞卖弄小聪明玩点小深沉就是文学作品;认为傲视一切冷潮热讽就是有个性有品位够深刻;认为敢于搞笑“停车做爱”就是前卫、创新、后现代、后后现代……,那我们还谈什么语文教学、素质教育、民族精神。望着地铁书摊正在掏钱为孩子购买《正在发育》之类的“神童”大作的天下父母,我的心充满了悲哀,实在无话可说。
我实在不忍心批评“神童”印刷品,丝毫也不存在责备这些印刷品小作者的意思。孩子毕竟是孩子,孩子永远是无辜的。我所要批评的是那些心怀叵测打着孩子旗号为了一己私利的大人先生们。稍有文化良知的人都知道,把儿童当人看,把儿童当儿童看,这是人类借着文艺复兴的伟力所建构起来的伟大思想;在中国,则是借着五四新文化运动的伟力所建树起来的先进观念。然而奇怪的是,当中国早已加入“联合国儿童权利公约”(按此公约儿童系指18岁以下的任何人)并已实施“未成年人保护法”,时代也已进入二十一世纪,居然还有大人先生们如同发现新大陆那般在那里大呼小叫:“别把孩子当孩子看”,“千万别管孩子”,“别以为孩子太小,其实他们什么都懂。”既然孩子什么都懂,那还要社会教育、社会责任干什么?既然不把孩子当孩子看,那该把孩子看成什么呢?其实在唯利是图的老板眼里,早就不把孩子当孩子看,而是当壮年使用了。早在1919年鲁迅先生在《我们现在怎样做父亲》的文章里就以如椽之笔,愤怒批判过中国封建“儿童观”的罪孽:“往昔的欧人对于孩子的误解,是以为成人的预备;中国的误解,是以为缩小的成人。”中国数千年的封建社会早就不把孩子当孩子看,而是当成人看的,所以
我们的古人从小阅读的就是“四书五经”等大人读物。尊重儿童权利,捍卫童年,把儿童世界还给儿童,这是五四新文化运动以来一切先进的中国知识分子所身体力行并努力为之奋斗的崇高目标之一。然而,透过当下“神童”出书热所提供的文本,我们看到的却是成人文化的恶俗部分侵犯、践踏儿童世界,消解儿童的童年生活权利!
五四时代鲁迅、郑振铎、叶圣陶等早就批判过的中国封建社会把孩子生拉硬催成“早熟半僵的果子”、“把成年人所应知道的东西太早熟地全盘地给了儿童”的做法,现在却被一些人当作新潮时尚写上了大旗:“早熟的苹果好卖!”面对如此“新潮”,万般无奈之中,我们不得不借用鲁迅先生当年的那一声呼喊再来一次呼喊:“救救孩子!”