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芬兰:酒鬼之乡

2002-06-12 来源:中华读书报  我有话说
如果你有幸游历芬兰,当地的男性公民没有热情招呼你,甚至没有一声简单的“嗨”,千万别见怪,只因他们还滴酒未沾;如果他们歪歪唧唧上来过分热情地刨根问底,也不要见怪,他们不慎喝得多了一点;一旦他们拖着酒瓶子虎视眈眈地四处游逛,更别见怪,那是他们必不可少的精神源泉,能够创造奇迹。

大多数芬国男士过于害羞,他们基本上有与陌生人沟通的障碍。这本是很不幸的天性,幸亏有补救良方,就是那人人熟知的神奇液体——酒。不管是多少度,只要是酒就行。不过想来啤酒才是此地最普及的饮品,所以还得归功于那能酿造啤酒的列巴花和大麦,当然还有那发明酿酒的大师。

春末夏初的奥鲁,放眼望处,遍地的露天酒吧如雨后春笋,在漫长的冬季后破土而出。碰上假日,满城公民恨不得早上8点就出门泡吧,直至日薄西山(夏天此地日落时间为凌晨4点,l个间或二个小时后,太阳再次升起)。我初见此种奇观不由得看傻了眼——没想到城市也会有冬眠期!因为一年中的其余时间从没见过这么多人!

狂饮后当然总少不了满街酒瓶子和醉卧街头的男男女女。芬兰是个很自由的国度,但最终连政府也忍无可忍。2000年,发生了一桩青少年醉毙公园河沟的意外事故后,政府断然强令,不再允许自带酒类到公园广场等公共场所消闲聚会,只限定在酒吧现买现喝。

这个规定只会使夏天的街边酒吧更拥挤。千呼万唤始出来的夏天和充足的阳光水气,谁也不愿随便错过。坐不上酒吧的椅子,人们就各抱酒瓶横坐街上喝,反正石头铺成的街面很洁净,绝对没有臭水沟横流的景象。喝醉了就集体靠卧地上放声高歌,认识不认识的都能肝胆相照地攀谈。当然也有个把放声悲歌的,那不足为奇。

芬兰传统的仲夏节(JUHANNUS)是庆贺芬兰日照时间最长的一天,更是举国上下开怀畅饮的节日。但如果你在街上徜佯,想一睹酒鬼之乡国饮之日的风采,你又错了,这时只剩下一座空诚,因为所有人都驱车赶往乡下的仲夏节聚会去了!

聚会的形式多种多样。有人和住乡下的家人团聚,合家欢度仲夏节。在自家庭院里或湖畔度假木屋的草坪上支起遮阳的小帐篷和大阳伞,下面摆好桌椅,边上架好电烤架,一家老小在烤香肠烤肉的香气下自在地享受和风暖阳。年轻人卿卿我我或打打球玩玩“飞碟”,孩儿们和宠物猫狗嬉戏在一处,嘎嘎有声。食物准备好了就举家开饮,酒到酣处举杯邀歌,花园里升起雪地蓝十字国旗,众人醉唱国歌。周围环绕着芽儿青嫩的白杨,经过雪的漂涤,松柏苍绿雪山翠碧,地上开满蒲公英和艳黄晃眼的雏菊,芬芳洁白的国花铃兰夹杂着各种紫的蓝的粉的红的野花,散发着阵阵浓郁的香气,更添醉意。头顶上的蓝天往往滚着卡通里才有的白云,像一头头肥得溜圆的小绵羊,无瑕得惹人怜。有人约朋友们或家人一起到湖边林子里聚会,还有各式各样的公共大聚会。

人在酒劲发作时都以为自己无所不能,每年仲夏节都有那么四五个以为自己极“能”其实不然的可怜之人就此淹死。仲夏节时水还是凉的,游泳的酒鬼游到一半吃不住了,但意识模糊无力求救,甚至有人游着游着舒服得睡着了结果睡过了头;划船的酒鬼则要站起来小解,船一失平衡人便翻身落水。和芬兰人谈起这个,他们也不以为然,好像这些人死得开心死得其所似的。

另一个大饮之日是VAPPU节,即五一国际劳动节,在今天的芬兰已演变成了学生节了,也有入称之为大学生戴帽节,大学生们同时庆贺他们的毕业。

这里的历届大学生都以一顶庄重的白帽为标志,平日不戴,结业时或每逢集会是务必戴上以表庆贺或追忆美好年华的,有点像博士帽,所以你要看见一个60岁的人戴上白帽庆贺VAPPU亦不奇怪。

各路英雄好汉汇集后组成浩浩荡荡的游行队伍。在奥鲁,游行队伍甚至扛上国粹桑拿小屋,行着行着有人会真的跑进去洗桑拿。当然,最精彩的是那通宵达旦的啤酒大会,真是把酒论英雄!男男女女不醉倒地上誓不罢休,尤其是那些应届毕业生,仿佛不喝够不醉倒就对不起这一生之中的难忘时刻。

警署这时就忙了,派出足够的警力平息那些寻事的酒鬼。在街头醉得报不上家门的先带回警署,家里太太等不回先生去警署认领就是了;有耐心的就在家里等,先生酒醒自然交代身份,认路回家。

芬国人的压抑是与生俱来的,是凭谁都无法改变的事实。只有酒,才能撬开他们的嘴巴,让他们倾诉衷肠、倾泻苦乐。说得过分些,酒简直就是滋养这个冰国民族的一泓明泉。

我们的好朋友米高是个极好的人,善良忠诚,私生活严谨。就算是这样,我还是不会在他滴酒未沾前拜访他。

记得一次去他家,他刚刚酒醒,和从前我们在一起玩时,他那谈笑风生的状况大不一样。除了工作时间,米高大部分时间是与啤酒为伴。当时他给我们开了门就赶紧跑回沙发坐好,甚至连一声“嗨”都卡在了喉咙里。他低着头和萨米说话,尽量躲避我的眼光和问候。那天晚上,我在他家枯坐了两个多小时,从头到尾满耳朵叽里咕噜的芬兰语,没有一个人来跟我说一句话,连电视都是整套芬兰语。噫!不管你接不接受,那就是平日没喝酒前的米高。

后来他向我诚恳道歉(可惜又发生在酒吧里),他说:“我也不知道我为什么会那样害羞,我知道那样不好,我也不喜欢的,你知道,我非常抱歉,我真的不是故意那样做。其实我很喜欢你这个朋友,你知道的,对吧?你能理解的,是吗?下次我保证再也不那样了,好吗?”这就是米高的肺腑之言,他绝对不是发酒疯。每次等他三五瓶啤酒下肚,就能和常人无异,可以表示友好,表达自己的想法,攀谈各方面的事情,而且下次见面时都记得一清二楚。

不单米高如此,在芬兰,在我家庭周围,我有几个谈得来的异性朋友,不过都是在几瓶啤酒下肚之后,他们才能亮出朋友的英雄本色。在滴酒未沾之前,我们彼此就是陌生人,确确实实形同陌路。只有酒,才能使他们恢复人类渴望和同类交往的本能,向你敞开心扉。

为此我经常刺激周围的芬兰人“你们只有喝点酒才能恢复正常。”他们也只是腼腆一笑置之,宽容地任我“扎针”。

除了诺基亚创造了手机的世界之最,芬兰的自杀率也居世界之最。

是这闭塞的地理环境和严酷的气候,造成了这里人与人之间交流上的障碍,在这种障碍带来的压抑之下,有的人心理承受能力弱,挨不过那受极夜影响暗无天日的三个月,只好去寻死。

试想最初这个游牧民族住在森林里,常年面对的只是几张同样的面孔、白雪覆盖的树林,飞鸟走兽也长了耳朵,只可惜听不懂人话,此外就是浩瀚长空、星斗白云了。即使喝了大量的酒还得费劲去找人倾诉,更何况又不是“三人行必有知己”,很多时候根本连听众都没有。这也是我理解的为什么直到今天,狗在芬兰家庭里还是受到家人般礼遇的缘故。(摘自《你的金发我的黑眼》,梁洁著,世界知识出版社2002年1月出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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