青岛出版社出版。
我国著名伦理学家罗国杰为顾问,李春秋教授等编写的《公民道德建设通论》以中央关于加强道德建设的《纲要》为依据,对公民道德建设的重要性、指导思想与方针原则和主要内容,进行了较为详细的阐发。其目的就是为了宣传、贯彻、落实中共中央的指示精神,帮助读者正确理解纲要,并使社会主义道德体系成为全体人民普遍认同和自觉遵守的行为规范。
该书第一章重点论述了公民道德建设的重要意义、指导思想、方针原则和主要内容,提出从战略的高度,充分认识加强公民道德建设的重要性。“加强社会主义思想道德建设,是发展先进文化的重要内容和中心环节”。我们在建设有中国特色社会主义,发展社会主义市场经济的过程中,要坚持不懈地加强社会主义法制建设,依法治国,同时也要坚持不懈地加强社会主义道德建设,以德治国。应该始终注意把法制建设与道德建设紧密结合起来,把依法治国与以德治国紧密结合起来。
要特别重视对青少年的思想道德教育和引导。要增强教育的针对性和实效性,把思想道德的宣传教育的理论性,与人民群众日常工作和生活的实践性统一起来,努力做到形式多样,生动活泼。要综合运用教育、法律、行政、舆论等手段,规范和养成良好的行为习惯,约束和制止不文明行为;形成扶正祛邪、扬善惩恶的社会风气。
党的十一届三中全会特别是十四大以来,随着改革开放和现代化建设事业的深入发展,社会主义精神文明建设呈现出积极健康向上的良好态势,公民的思想道德素质和民主法制意识显著提高,社会道德风尚和社会秩序发生可喜变化,公民道德建设迈出了新的步伐。然而,我们也必须清醒地看到,我国公民道德建设方面仍然存在着不少问题。社会的一些领域和一些地方道德失范,是非、善恶、美丑界限混淆,拜金主义、享乐主义、极端个人主义有所滋长,见利忘义、损公肥私行为时有发生,不讲信用、欺骗欺诈成为社会公害,以权谋私、腐化堕落现象严重存在。此外,愚昧落后、封建迷信、歪理邪说危害严重,黄赌毒等丑恶现象沉渣泛起。这些问题如果得不到及时有效的解决,不仅会影响精神文明建设的成效,而且会危及改革发展稳定的大局。加强公民道德建设是一项长期、紧迫而艰巨的任务。面对社会经济成分、组织形式、就业方式、利益关系和分配方式多样化的趋势,面对全面建设小康社会,人民群众的精神文化需求不断增长,面对世界范围各种思想文化的相互激荡,道德建设有许多新情况、新问题和新矛盾需要研究解决。为此,必须适应形势发展的要求,抓住有利时机,巩固已有成果,加强薄弱环节,积极探索新形势下道德建设的特点和规律,在内容、形式、方法、手段、机制等方面努力改进和创新,把公民道德建设到一个新的水平。
社会主义思想道德建设,集中体现了社会主义精神文明的性质和方向,强化社会主义道德建设对政治、经济和文化发展的这种能动作用,坚持社会主义道德的核心、原则、基本要求和社会公德、职业道德、家庭美德三个领域中的各种规范的要求,抵制拜金主义、享乐主义和个人主义的腐蚀,形成一种团结互助、平等友爱和共同前进的人际关系,建立起良好的社会主义道德风尚,是当前道德建设的一个十分重要的课题。“三德”是公民道德建设的着力点,也是《公民道德建设通论》的重点论述部分。在社会生活中,人们的道德活动是多种多样的,涉及很多方面。如果加以概括,我们就能够看到,最基本的方面只有三个。一个是社会公共场所活动的领域,一个是职业活动的领域,一个是家庭生活的领域。相对于这三个活动领域的道德,就是社会公德、职业道德和家庭美德,即“三德”。社会主义道德的核心、原则和五个基本要求,要能够在实际生活中规范人们的行为,就必然要在上述三大领域中发挥作用,把这些核心、原则和基本要求具体化、规范化和可操作化,因此,这三大领域也可以说是公民道德的落脚点和着力点,离开了这三大领域,公民道德也就不可能有效地发生作用。当然,这三大领域的划分,只能是相对的,它们之间既是相互联系的,又是相互交叉的。对于这三大领域来说,每一个领域,都有自己的道德规范,同样,这也决不是说,某一个领域的道德规范,只能适应于这一个领域,因为这些道德规范是一个统一的整体,它们在整个社会生活的各个领域中,是相互作用的,一些道德规范虽然主要在一个道德领域中起主要的作用,但往往同时又在其他领域中发挥着一定的作用。
《公民道德建设通论》认为要将这些外在的道德要求转化为个人的内在品质,落实到行动上,就必须通过社会教育、家庭教育、学校教育以及各种形式的实践活动,不断增强公民的责任感,不断升华道德境界,解决道德他律向道德自律的转化问题。当前进行公民道德建设,既要紧密结合社会新的实际,也要注重继承古今中外的优良道德传统,使这些优良道德传统与新的社会实际相辅相成,形成新的时代精神。公民道德建设的一个重要任务,就是要弘扬这种新的时代精神,提高中华民族的整体素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