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是该书的目录体系问题:
中国传统图书分类法的历史,主要在七略法和四部法之间演变。班固的《汉书艺文志》基本以七略法为本,形成后来一批《艺文志》图书类型,后人评价此书的优点为:一、类例能适应著作;二、分类各从其义;三、子目之细密。(注1)但是四部法也逐渐发展起来,官办的《明史艺文志》就变成四部法体系,到钦定《四库全书》就可谓完备的四部法了。其特点后人也曾评价道:一、是儒家的分类法;二、分类不以学术为重;三、类目以书之多寡而定;四、分类之标准不一致。(注2)这本来也算不了什么,问题在西方知识体系在19世纪末期传来中国以后,显然将西方传来知识体系在图书分类中纳入四部或七略,是完全走不通的。所以才有在20世纪百年间,中国曾出现许多复杂的混杂中西图书分类结构的分类法。直到现代《中图法》的发表,才算是基本有了与世界接轨的中国图书分类法。
那么,当我们以此背景去认识《拾遗》一书,现代书生想去利用《拾遗》一书,就发现该书分类体系有问题,有一种倒退回20世纪初的分类感觉。有教授评价曰:“《拾遗》在分类方面的匠心,当世无两。”(注3)这样的话很缺乏史学知识。基本原因不在于四部分类,它再旧也可以凑合学习运用。问题还是回到西学知识体系强纳入四部结构的麻烦。该书的“解决”方法是:先将似乎能够纳入四部的西学知识图书强混入之,如天文学、法学、兵学等;其次是将主编认为不能纳入的,另编成“新学类”,如哲学、政治学、教育、语文、物理学、化学、生物学、技术等十三类,一共533部书挂靠在子部末。这其实是给读者平添困惑,如果问一声:新学就是这13类?这13类外就是旧学?清代新学图书全部是多少本?工具书归在哪儿?恐怕答案是一时难以明确了。
解决的办法倒是有,例如再加编一份符合《中图法》的图书主题分类表,以供参考,更宜进电脑检索。
二是《拾遗》书目的再拾遗:
山东会议上已经有人建议,将《清史稿艺文志》、《补编》、《拾遗》三部工具书合一。山大也在筹划编:《清人著述总目》。这都是好事,问题还是《拾遗》外的书目收集整理。笔者偶然在80年代初期也注视清末图书,并作成部分目录发表,与《拾遗》相比,在新学部分的书目数量差别就较大,现检在手边的比较如下:
《拾遗》某类书数目 拙编同类书数目
地理:6部 94部
物理:24110
化学:2769
地矿学:32 112
生物学:35 88
技术:50170
百科辞书:?42
其他类目就不在此口罗嗦了。将来如果有机会编《再拾遗》,笔者愿意尽点心意。
三是“有清一代文献括存之大业”问题:
王老前辈主编《拾遗》书中明示:“凡清人著作见于国内外公私簿录,各种专科性书目,确有刻本、稿本、抄本流传而为《志稿》《补编》所脱漏者,概行著录。”(注4)胡先生称为“有清一代文献括存之大业”,是与此凡例相一致的。但是却与该书的实质不一致了。笔者赞赏他们的意图,想做成《清代文献全编》,但那是必须包括中国第一历史档案馆中的大部分档案内容,以及清人所写的满文书蒙文书,甚至还可考虑将翻译成外文的图书全部收录,等等,才能够符合“文献”的概念定位。而显然《拾遗》该书仅是含有《清代图书部分总目》的实质,也是《20世纪早期中文图书部分目录》的实质,图书并不等同文献。
以上匆匆写来,还祈方家教正。
注释:
(1)见蒋元鼎著:《中国图书分类之沿革》,中华书局,1937年5月一版,页36—37。
(2)同(1),页124—126。
(3)见《中华读书报》,2002年8月14日16版,专家笔谈。
(4)见王绍曾主编:《清史稿艺文志拾遗》凡例一,中华书局,2000年9月一版,页23。
中华读书报编辑部:
承示钟少华先生《为〈清史稿艺文志拾遗〉献芹》一文,谢谢。拜读之后,感到钟先生的意见中肯,其中“再拾遗”的建议我们完全同意。事实上《中华读书报》8月14日发表的专家笔谈中,乔好勤、黄爱平、李国庆三位都已提到进一步拾遗补缺的问题,我们认为切实可行。
钟先生着重指出的《拾遗》分类体系问题,我们的意见是:四部分类法(或者加上“丛书部”称五部分类法)固然有缺点,但对中国古籍来说,至今仍然没有任何更适合的分类体系可以替代它,《中图法》不适合中国古籍分类。这个问题争论已久,这里不再详细论述。我们注意到《中国古籍善本书目》、《北京图书馆古籍善本书目》、《北京大学图书馆藏古籍善本书目》、《中国丛书综录》、《中国丛书广录》等目前通行的古籍目录仍然采用四部分类法。海外的中国古籍目录如台湾《中央图书馆善本书目》、台湾《故宫博物院善本旧籍总目》、《美国哈佛大学哈佛燕京图书馆中文善本书志》、《法兰西学院汉学研究所藏汉籍善本书目提要》、日本《京都大学人文科学研究所汉籍目录》等等也都是采用四部分类法。因此,我们用四部分类法并不存在与海外接轨的困难。我们认为,在中国古籍分类问题上,只能从中国古籍的实际出发,如果说要与国际接轨,也是国外与我们接轨,而不是我们向国外接轨,因为中国古籍的权威专家主要在中国。近数十年间,确有一些图书馆改用中图法或其他新分类法为古籍分类,但目前的大趋势是:新书用《中图法》,中国古籍用四部法,各行其是。我们采用经、史、子、集、丛五部分类首先是基于这种现实的考虑,而不是要“倒退回20世纪初的分类”。
我们用四分法的第二个考虑是:《拾遗》是《清史稿·艺文志》的补编,其基本框架仍应沿《清史稿·艺文志》原有的四部框架而作微调。
我们用四分法的第三个考虑是:清代固然有不少西书传入,但就所占比例来说,当在5%以下,倒是传统内容和形式的著述占95%以上,也就是说清人著述仍以传统内容和形式为主体,因此,分类上也只能向主体靠拢。
至于钟先生指出的西学书“挂靠”的问题,也是不得已的变通。我们也注意到,《四库总目》也挂靠了诸如欧几里得《几何原本》、利玛窦《二十五言》、艾儒略《西学凡》、高一志《空际格致》、傅泛际《寰有诠》等西洋人著述。到最近出版的《中国古籍善本书目》也仍用这种“挂靠”法。我们认为在中国古籍分类中采用这种办法,到目前为止仍不失为权宜之计。
钟先生又指出“文献”应包含第一历史档案馆的档案,我们完全赞同。但档案自古即有,而历代“艺文志”均不著录,原因是“艺文志”的性质是书目,档案不是书,所以历来不收(利用档案编成的书另当别论)。从形态上、管理上、编目上,档案均自成一系,目前尚无与书籍合一编目的分类方法。因此,我们编《拾遗》时根据通例不收档案,并非认为档案不是文献。钟先生还提出满文、蒙文及译为外文的中国图书均应收入,也是完全正确的。我们编《拾遗》时已根据当时掌握的材料收入了一些满文、藏文图书,用的是汉文书名。当然这方面材料严重不足,加上语言文字上的障碍,肯定会有很多遗漏,今后还有待增补。
钟先生的意见我们不能完全接受,但我们深深感受到钟先生对学术研究的审慎和真诚。钟先生的意见对我们今后研究工作富有启发,我们表示万分感谢。
《清史稿艺文志拾遗》编委会2002年8月2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