翻译研究派的代表人物之一勒菲弗尔更是注意到翻译与权力、与意识形态、与翻译赞助人(如出版社、翻译选题的审查部门等)以及与译入语文化语境中的诗学观念的关系。他把翻译定义为“改写的一种形式,是创造另一个文本形象的一种形式”,把翻译视作与“文学批评、传记、文学史、电影、戏剧、拟作、编纂文集和读者指南等”一样,“都是对文本的改写,都是创造另一个文本形象的形式”。他强调说,“翻译创造了原文、原作者、原文的文学和文化形象。而一切改写,不论其意图如何,都反映某种思想意识和诗学。因此,翻译实际上也是译者对文本的摆布,使文学以一定的方式在特定的社会里产生作用。”把翻译理解为一种改写或重写(rewriting),把翻译理解为译者对原文文本的一种操纵或摆布(manipulation),这在很大程度上深化了人们对翻译的认识。
解构主义翻译观又把勒菲弗尔的理论往前推进了一步。当代美国翻译理论家韦努蒂(Lawrence Venuti)提出:“作品的意义是多元的。一个译本只是临时固定了作品的一种意义,而且,这种意义的固定(亦即翻译)是在不同的文化假设和解释选择的基础上形成的,并受到特定的社会形势和不同的历史时代的制约。意义是一种多元的、不定的关系,而不是一成不变的、统一的整体。因此,翻译不能用数学概念那种意义对等或一对一的对应来衡量。而所谓确切翻译的规范、所谓‘忠实’和‘自由’的概念,都是由历史决定的范畴。”
根据勒菲弗尔和韦努蒂的观点,我们再来分析严译《天演论》和罗译《红与黑》,对译文对原文的“不忠”、“偏离”和“增加字句”等现象就比较容易理解了:严复翻译的《天演论》正是最典型不过的对原文的一种“改写”,而且这种改写打上了非常明显的译入语文化的烙印,从人称、文字,直至“不斤斤于字比句次”,就是为了追求使译本对译入语读者来说既通顺又易懂,从而能为在译入语文化中占主导地位的诗学观念的代表——士大夫们理解和接受,以达到其借用西方先进思想改革中国社会的良苦用心。而罗译《红与黑》受制于20世纪50年代特定的历史条件——当时中国社会普遍的对资本主义社会的极左认识,因此当译文涉及贫民收容所所长瓦尔诺这样一个卑鄙伪善的资产阶级人物时,译者和译者当时所处社会环境中的主流意识形态会投射并明显体现在译文中,也就是情理之中的事了。由此我们也可再次清楚地看到,翻译确实不是一个简单的语言文字的转换过程,而是一个文化政治行为。在这样的文化政治行为中,译者首先要服从的不是原文,而是译入语文化中的道德规范、意识形态、诗学观念,等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