著作权纠纷新司法解释近日实施
2002-10-23 来源:中华读书报 记者 邹亘
我有话说
本报讯 近日,最高人民法院出台了《关于审理著作权民事纠纷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对有关著作权纠纷案件的受理、诉讼、审判和赔偿问题都做出了详尽的规定。以往,一文多著,容易引起作者署名的次序问题而发生法律纠纷,只能通过民事调解解决,但是依据这次司法解释,此类纠纷今后也属于法院的受案范围。此次司法解释第2条规定:著作权民事纠纷案件,由中级以上人民法院管辖。也就是说,今后公民凡涉及著作权纠纷案件,都必须到有管辖权的中级法院去提起一审诉讼。