书号的宏观调控政策自1994年起在我国实施,实施这一政策的目的,一方面是抑制当时图书总体数量的盲目增长,减少低水平的重复出版,压缩低质量平庸图书品种,以期实现出版工作从规模数量增长向优质高效的阶段性转移。另一方面,当时买卖书号现象十分普遍,严重扰乱了正常的出版秩序。因此也试图通过核发书号这一措施来有效遏制“买卖书号”现象的蔓延。这一政策实施8年来,取得了一定成效,但同时对不少成长速度快、图书品种多、书号需求量大的出版社形成了限制,某种程度上限制了出版业的发展。根据这一现实情况,国家新闻出版总署将从2003年起对书号的宏观调控政策加以改进。
改进的具体方法是,①基于目前出版业人事改革频繁及具体操作中的现实情况,2003年书号仍以2002年的基数核发,仍以每位在岗编辑5个书号进行核发。②全年核发书号由一年两次改为一年核发一次。③地方出版社的书号核发权力将移交给各地方新闻出版局,各地方新闻出版局将根据当地出版社出书情况进行书号调控。5每年9、10月份国家新闻出版总署受理追加书号业务,书号追加申请将以项目方式进行,一般只要是好书,就准予追加。
这位权威人士说,国家新闻出版总署在对书号宏观调控政策改进的同时,还会加强对有关省、市、出版社的书号使用情况定期进行调查,对所追加的书号使用情况进行检查,如发现有违规行为,将予以严肃处理。对执行情况好的单位将予以表扬和奖励;使书号核发成为宏观调控的一项有效手段。