现任武汉文联副主席的邓一光告诉记者,九歌泰来方面很早就希望我能出面,但都被我拒绝了。有两方面的原因:一是主观上不感兴趣。我是写小说的,小说写完了就与我无关,不愿意介入无聊的纠纷中。二客观来讲,2000年5月,因去西藏出了点事,眼睛受伤,至今未痊愈。所以从来就不看电视剧,因此对是否抄袭,根本就不知道,因此也无法说什么。即使看过了,对出现这样的事,也不感到奇怪。邓一光又告诉记者,《我是太阳》一书最早发表在1996年第4期的《当代》上,于1997年2月由人民文学出版社出版,约38万字,印数4万册,书出来后,获很多奖项,如中宣部五个一工程特别奖等。
记者又拨通了石钟山的电话,他说,九歌泰来公司是告三家出品方,不是告我小说,因此我不太想说什么,以免影响两家公司的利益。经了解,《激情燃烧的岁月》三家出品方分别是中国人民解放军总政治部话剧团、西安长安影视制作有限责任公司和中国人民解放军沈阳军区话剧团。九歌泰来影视公司在其起诉状中是这样说的:2001年6月27日,原告九歌泰来公司与长篇小说《我是太阳》的作者邓一光签订著作权转让合同,购买了该小说的电视剧改编及拍摄权,正当九歌泰来公司积极筹备,准备将小说《我是太阳》改编并拍电视剧期间,《激情燃烧的岁月》陆续开始在全国各地方电视台播映。尽管该剧头标明,该剧系改编自石钟山的中篇小说《父亲进城》,但是无论从故事结构、情节安排、人物塑造甚至对白等方面,该剧都对《我是太阳》进行了大量的抄袭。
记者采访了九歌泰来公司的负责人阎先生,阎先生告诉记者,武汉的一个网友发了一条信息,经对比,《激情燃烧的岁月》明显抄袭《我是太阳》的内容约70余处。去年该剧首播的时候,他们已经开始关注到这部电视剧,因首播没引起什么反响就没有作出法律行为,但现在《激情燃烧的岁月》播火了,实际也宣布他们买下的《我是太阳》的题材作废了,他们的利益受损,因此决定将侵权者告上法庭。阎先生还透露,法院将会在7日内给予答复,因中间有两天是休息日,有望在本周末得到答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