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刑法实务问题的理论剖析

2002-11-20 来源:中华读书报 黄华生 我有话说
《刑法疑难争议问题与司法对策》

龚培华 肖中华 著

中国检察出版社出版

本书作者充分发挥自己既精通刑法理论又经常接触司法实践的优势和便利条件,从理论高度对刑法实务中常见的疑难争议问题进行了精彩的剖析。概括起来,该书有以下几个主要特点:

实务性。为刑事司法实践服务是刑法学研究的根本目的和宗旨,也是刑法学理论发展和完善的动力源泉。修订后的刑法施行之后,司法实践中产生了一系列疑难问题,其中有些问题在学术界还引起了较大的争议,成为刑法适用中的热点问题。《刑法疑难争议问题与司法对策》一书针对刑事司法实务中的各种疑难争议问题进行了探讨,直接为司法实务提供了正确可行的解答意见,具有鲜明的实践性和应用性。例如,在贯彻罪刑法定原则的情况下,应当如何正确地进行刑法解释和认定不作为犯罪,是实践中疑难较多、争议较大的问题。作者在其著作的开篇设了“罪刑法定原则的司法化”专章,提出了诸多具有实践指导价值的观点。其他如刑法司法解释的溯及力、单位犯罪、身份犯与共同犯罪、国家机关工作人员等的理解与适用,以及分则中生产销售伪劣产品罪、合同诈骗罪、绑架罪、侵占罪的理解和适用,均是实践中相当棘手的问题。作者对这些问题均从实践的角度予以正面回答,颇解司法实务需要之渴。

理论性。应该说,目前市场上各种关于刑事司法实务“指南”、“答疑”、“详解”之类的书籍并不少见,可惜这类书籍大都仅仅从文义上注释现行刑事立法条文,或者简单地引用最高人民法院、最高人民检察院有关刑事司法解释、批复等,或者重复一些毫无新意的常识性话题。《刑法疑难争议问题与司法对策》一书则既有实用性,又不乏理论探索性。作者凭借自己深厚的刑法学理论功底,十分重视从刑法理论高度阐明司法实务问题,做到观点鲜明,论证充分,分析透彻,使人读后顿生“知其然,且知其所以然”的酣畅快感。例如,该书对关于真正身份犯与共同犯罪的问题的探讨,不仅可以为司法实践提供直接指导,而且对于刑法理论研究者深入研究共同犯罪问题也颇有启迪意义。又如作者对片面共犯、实行犯过限、转化犯以及法条竞合犯等理论和实践问题,也进行了非常深入细致的探讨,丰富了刑法学的理论。

创新性。法有限,而情无穷。不管法律多么完备健全或明确具体,法律规则多么缜密,刑事司法实践总是会遇到各种层出不穷的具体问题,法律规范的相对稳定性与社会生活的复杂多变性之间的矛盾是永恒存在的。面对司法实践中的各种纷繁复杂的疑难情况,《刑法疑难争议问题与司法对策》一书没有老生常谈地因袭现成的一般观点,也不是亦步亦趋地套用或者简单地注释现行刑法典和刑法立法解释、司法解释的条文,而是善于挖掘既有法条的立法精神,进行创造性的理解和阐释,从而得出既符合刑法原理和社会实际,又符合立法规定原意的见解。例如,关于已满14周岁不满16周岁的人绑架杀人应否负刑事责任的问题,立法和司法解释尚无明确规定,实践中争论很大。作者通过合理阐释立法精神,对肯定论进行了令人信服的新论证,体现了作者的敏锐目光和深邃思想。又如,作者对于最高人民法院2000年11月15日《关于审理交通肇事刑事案件具体应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条文的解读,对合同诈骗罪之“合同”内涵、外延的阐释以及“非法占有目的”的认定等方面,均有精深、独到且又合乎逻辑的见解,对于司法人员正确把握立法精神和解析刑法规范颇具启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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