葛承雍在2002年第5期《中国历史文物》上撰文认为,陈寅恪先生曾推测元稹《莺莺传》中的主角崔莺莺原型是与酒家胡有关的中亚粟特种族女子,由于文献的缺载和考古碑刻的残少,陈先生对崔莺莺的种族来源推测至今尚未完满解决,但他推测的思路与求证的步骤启发我们继续研究。根据目前掌握的材料,可以补充五个新证:(一)蒲州唐河中府治所官衙“绿莎厅”可能是粟特语“首脑、头子”的译音,证明蒲州曾有粟特胡人聚落存在。(二)大历至贞元年间蒲州为李怀光根据地,其部下有大量粟特胡人驻此。(三)蒲州乾和葡萄酒的“乾和”二字是突厥语“盛酒皮囊”译音,证明蒲州有胡人酿造葡萄酒业存在。(四)唐初蒲州地区就有酒家胡,相邻的绛州王绩写有题壁酒家胡诗。(五)元稹对胡人生活非常熟悉,写有许多有关“胡化”风气的诗歌。以上五个证据能进一步证实陈寅恪的推测。
汪学群在2002年第3期《中国史研究》上撰文认为,倡导经道合一是清初儒学的基本特征。所谓经指儒家的经书,包括围绕做经书而进行的考证、辨伪、辑佚、训诂等,道指儒学的内圣外王之道。清初儒学的经道合一论,针对晚明儒学经道分离而发。经道合一有其思想源流。明代中叶以来,面对经道分离,一些学者给予批判,初步提出经道合一思想。承明人倡导,清初儒学在摒弃空谈性与天道的研求之后,不约而同地趋向于讨论经与道的关系问题,其论述视角虽有不同,但使经道合一的思想更加明确、系统化了。提出经道合一,意在矫挽明末经学空疏之弊,然而由于受明清之际社会的剧变以及学术自身的影响,使儒学发生演变,即由明道向经世转变,由穷经向通经学古转变。康熙后期,经道合一呈以经代道的趋势,这一趋势的形成是学术与政治的互动结果,也是历史的必然。
傅合远在2002年第5期《文史哲》上撰文认为,“逸品”作为中国古代艺术的一个重要的审美标准,是由唐人提出来的。最早将“逸品”作为一个独立的审美标准,并用于艺术品评的,是唐代的李嗣真,他在《书后品》一书中将“逸品”列“九品”之首。“逸品”的美学内涵在宋、元时期获得了历史性的深化与发展,宋代的黄休复、元代的倪瓒作出了突出的贡献。唐代的“逸品”,“不拘常法”,具有狂放的性格;宋代的“逸品”,鄙弃法度,笔简形具,出于意表,具有优雅的性格;元代的“逸品”,则“写胸中逸气”,“逸笔草草,不求形似”,具有清奇性格。“逸品”美学内涵的深化与发展,体现了不同时期美学思想发展的逻辑进程和时代特色。
余恒在2002年第4期《贵族社会科学》上撰文认为,唐代是中国古代社会历史进程中妇女地位凸显的时代。唐代妇女的婚姻结构确曾呈现开放之势,在一定程度和一定范围内形成了礼教松弛、“闺门不肃”的社会风气,其重要标志为离婚再嫁较易,贞节观念减弱。具体体现在:离婚改嫁较为自由,具有一定的婚姻选择权,在两性关系上有些妇女占主动地位。然而,与其他封建时代一样,在唐代社会中,婚姻的政治功能非常突出,从皇室子弟娶妻册妃和公主选择驸马,到一般贵族嫁女娶媳都是首先考虑自身的政治目的,甚至有的婚姻简直就是不折不扣的政治行为。其突出表现为:一部分妇女成为和亲政策的牺牲品,婚姻中门第观念影响着一些妇女的选择。总之,唐代妇女的地位并非形象中的那么高,她们无一例外地要受到神权、君权、族权和夫权的牵制。
郭洪雷在2002年第5期《河北学刊》上撰文认为,从“董卓之乱”到刘裕篡晋二百年间,中国历史几乎完全处于战乱和分裂之中。面对战火、饥荒和疫疠,士人陷入精神转型的痛苦之中,他们或托志于酒,或托志于药、书法、绘画等,借以明心。音乐特别是琴也是魏晋士人生活的重要组成部分。在这一时期的史料和文学作品中,琴人琴事,俯拾即是。通过对琴所象征的悲剧人格及审美风尚的考察,我们可以看到:琴音、琴声、琴心、琴的艺术,以清静为体,淡雅为用,“道、无、玄、妙”成为琴境的极则。古人将琴之精神与美感价值总结为清、和、淡、远、静、雅、神、净、逸、简、无、灵、明、宏、深、透、恬、活、俊、妙二十个字,其背后映出《世说新语》中人物的气骨风流。可以说,魏晋的审美精神是音乐的,更是琴的。琴中说积淀的寂寞之怀、孤高之性、激愤之情,无不与魏晋士人的心态、精神和个体品格相印合。
熊志勇在2002年第3期《云南社会科学》上撰文认为,清末民初的中国是一个军事权威主义张扬的历史时期。以军事近代化为先导的社会转型,促使军人集团由边缘进入社会中心。近代中国从传统的“四民”社会向士农工商兵五位一体的社会结构转化,扩大了军事权威的张力和影响,这种以军人为中心的社会政治结构,势必造成军人角色的高度放大和社会控制体系的失范。此起彼伏的内外战争和军事化的社会政治结构,破坏了传统的社会运行机制,战争需求和军人势力“一股独大”,使社会资源配置严重失衡。从咸同年间的士绅武化、甲午之后的军事改革到辛亥时期的军人革命,将军事权威主义逐步推向极至,转型社会非制度化的政治秩序和非民主化的传统政制,为军事化的近代中国提供了合适的温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