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改书名重复出书不好

2002-11-27 来源:中华读书报  我有话说
上世纪80年代,梅志先生在《文汇》月刊上,发表了长篇回忆录,三部分是《往事如烟》、《伴囚记》和《高墙内》,历时三载。胡风先生的经历,令人同情;梅志先生回忆这段生活的文字,读者是欢迎的。但这同一部书,变着书名出版,造成读者负担,却很不好。

回忆录第一部分《往事如烟》,1987年11月由三联书店出版。10年后,作者将《往事如烟》与《伴囚记》、《高墙内》合在一起,书名为《往事如烟——胡风沉冤录》,由河南人民出版社于1997年11月出版。为李辉主编的《沧桑文丛》之一种,印数甚多,广泛发行。没过5年,梅志先生这部回忆录,又改名为《我陪胡风坐牢》,由中国工人出版社(2002年1月)出版了。这次则为常君实主编的《家庭档案》丛书之一种。我翻看这部改名又出版的原书,发现只去掉了《往事如烟——胡风沉冤录》中的《引子》、《尾声》和《后记》,再加上胡风的《我的小传》作为“代序”,其他什么也没有变。换个书名,改排一次,将定价从18.50元改成19.80元,就又出版了。这样变着法出版,除了增加读者负担外,也浪费了人工和纸张,我认为是很不好的。

这里,我又想起胡风、梅志二位先生崇敬的鲁迅先生。鲁迅的《朝花夕拾》是在《莽原》杂志上连载的。当鲁迅先生集成单行本由未名社出版时,先生特别想到了订阅《莽原》的读者,不愿增加他们的负担。鲁迅在给主持未名社工作的韦素园的信中,明确表示:对他们“似应给以特别权利。倘预定者不满百人,则简直各送一本”。鲁迅先生替读者想得多么周到。《往事如烟》换个书名再出版时,却忘记了它的读者,《我陪胡风坐牢》里,连个交代一下的《后记》也没有。这太不好了,我们还是多想想鲁迅先生的做法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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