图书司副司长刘建国指出,“高价位、低折扣”图书的价格与价值严重背离,已经大大危害了图书市场秩序,治理这类图书要强调综合治理,重点抓源头,严把此类图书的进口和出口关;要深入扫黄打非,严厉打击盗版盗印和其他非法出版活动;严格核定正式出版物的发行成本,加强价格监管;加强对图书出版、发行、印刷单位的管理,严格审查发行单位的资格,对于不正常的出版发行行为,根据有关规定,严惩不贷;要通过群众举报、媒体监督等措施对非法的图书市场和单位进行曝光,以此来提高消费者的保护意识,增强社会监管的力量;理顺图书价格体系,对各种情况综合分析,制定相关的条例、法规规范图书市场,加大司法惩治的力度。
针对相当一部分“高价位、低折扣”图书的出版国家正规出版单位难辞其咎的现象,计财司副司长孙明着重指出,“高价位、低折扣”图书的出版发行,已经涉嫌欺诈,是一种违反《价格法》的不正当经营行为,给社会主义精神文明建设带来了极大的危害。孙明强调,作为出版社,要认真学习十六大精神,站在“三个代表”的理论高度,认清新闻出版单位在社会主义现代化建设全局中的地位和作用,增强促进社会主义精神文明建设、传播先进文化的历史责任感;要正确处理社会效益和经济效益的关系,始终把社会效益放在首位,在国家的法律法规和社会公德的框范下以最低的成本提供最好的服务;要认清市场,准确定位读者需求,加强自身的队伍建设,提高市场竞争力;要认真学习国家各项法律法规,提高法制观念,依法行使好定价权,建立完善的图书价格管理制度,加强自律,坚决禁止买卖书号等不法行为的发生。
新闻出版总署图书司、计财司、发行司、扫黄打非办公室以及人民文学出版社、新华书店总店等国内主要图书出版发行单位的领导参加了座谈。会上,与会的各出版单位详细讨论了“高价位、低折扣”图书的产生原因、社会危害和治理措施,表示出坚定的治理此类图书的决心。